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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偷拿家中积蓄给男友 谎称遭窃致其被拘

时间:2008/7/22|

阅读量:1189|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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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7月22日钱江晚报

  本报讯 18岁河南人小程把家里的5600元拿去给男友做回家的路费后,为免于责骂,竟告诉母亲是男友偷走了钱,结果她的男友被处以刑事拘留并被列为上网追逃对象。近日,真相大白后,小程因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被义乌市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5月11日下午5点,小程和妈妈走进义乌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报案称:身上的5600元现金被人偷了,偷钱的就是她男朋友小曹。

  “这些钱就是他偷走的!”小程几次肯定回答民警是男友偷走钱。民警立即对这起“男友盗窃女友钱财”事件立案调查。5月21日,案件没有进一步进展的情况下,警方将小曹列为上网追逃对象。

  7月17日深夜,小曹在东阳被当地警方抓获。义乌警方赶到东阳对小曹进行讯问时,却意外发现那5600元钱不是小曹偷的。“那笔钱是小程自愿给我当回家路费的!”小曹肯定地说。第二天凌晨2时许,小程被义乌警方传唤接受调查,她对自己诬告小曹偷钱的行为供认不讳。

  “被偷走”的5600元钱是小程跟父母在义乌打工辛苦半年积攒下来的,一直由她保管。5月8日,男朋友小曹表示要回老家发展,但没路费,小程就约小曹开个宾馆商量以下。一连三天,小程都劝小曹不要回去,但没有结果。

  “那我跟你一起回家去。”小程对小曹说。“不行,我们回去后在短时间内找不到工作,靠什么过日子?”小曹拒绝了小程。5月11日上午,小程回到租房取出5600元钱,想拿出其中的2000元作为自己和小曹的路费,剩下的钱作为两人短时间的生活费。但没想到小曹再一次拒绝了她。“那你把这些钱拿走好了!”小程生气地把装钱的皮包丢给小曹。没想到,小曹拿到这些钱后真的离开了小旅馆。

  陈正明 沈锦坤 陈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