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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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夫妻签协议将百万家产赠与儿子,谁知两个月后,父亲就拿着赠与协议将儿子告上法庭,称协议是被迫签订,要求撤销。法庭上,母亲却称连看都没看到这个协议。
昨日,江北区法院驳回了父亲的诉求。
父亲:被威逼签下协议
今年4月7日,39岁的刘强(化名)把16岁的儿子告上法庭。因为两个月前,他与妻子王倩(化名)签了一个协议,将价值百万的家产赠与儿子。现在,他要求法院撤销该赠与协议,因为这份协议是他被迫签下的。
刘强称,今年2月26日,妻子带领几个社会上的闲杂人持刀找到他,并拿了一份协议要他签。协议的主要内容为:经刘强和王倩协商一致,确认夫妻共同财产有五里店的一套住房、价值40万元的租赁站、以及合川某镇的两个门面。双方约定,上述财产从2月10日起全部赠给儿子,供儿子今后读书、结婚、安家之用,父母不再给予任何费用。双方还约定,若一方违约,就要付给对方50万元违约金。此外,协议中还提到刘强、王倩确认刘强在签协议之前有不忠于婚姻的行为。
在持刀威逼下,刘强签下了这份协议。后来,他还为此报警。
母亲:从未见过该协议
法庭上,王倩作为第三人出庭。她称,自己压根就不知道有这个赠与协议,“我连见都没见过,怎么可能找人持刀威胁他签字呢?”王倩称,刘强拿的仅仅是一份复印件,无法予以认可。
而刘强称,该赠与协议的原件被王倩收回去了。他还称,签这份协议还跟他们离婚有关。今年3月20日,他向法院起诉要求跟王倩离婚,因为王倩怀疑他有外遇,担心两人辛苦挣下的家业被别人分走,就想把这些家产以赠与儿子的形式保留住。但刘强认为,协议是在威逼的情况下签的,就起诉要求撤销。4月28日,法院驳回了刘强离婚的诉求。所以,王倩自然就不认这份协议了。
王倩作为儿子的法定代理人出庭,也称没有这份赠与协议。
由于被告、第三人都称没有这份协议,刘强又只提供了一份复印件,法院驳回了刘强的诉求。
记者 莫雪庆 实习生 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