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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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人民网7月25日电 香港一名五十四岁的父亲,竟在家中大肆非礼不足十六岁的亲生女儿,并强逼女儿替她手淫,事后给予女儿数十元。事主哑忍两年后,终告之学校社工,从而揭发事件。涉案兽父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认五项猥亵侵犯罪,法官决定先索阅被告的心理报告及事主的心理评估报告,并把案件押后至下月十二日判刑。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曾经务农,后来港任职泥水工人的被告,原被控九项猥亵侵犯及一项企图强奸罪,但他只承认五项猥亵侵犯罪,其余四罪则获控方接纳在法庭存档。据控方读出的被告背景显示,他于一九九七年曾犯下非法禁锢及伤人等罪,但获判缓刑。据辩方称,早已与事主生母离婚的被告在香港有一名女友,在内地又另娶了一名内地女子,且育有一名五个月大的儿子。控方亦指事主现时已有社署社工跟进,且接受他们辅导。
据控方案情透露,现年十八岁的女事主于内地出生,一九九五年父母离婚。被告于一九九七年把她接来港并与女友一同居住。二○○三年九月至十二月,被告趁家中没有他人时,抚摸只有十三岁的事主胸部和私处,事后给予事主数十元零用;二○○四年五月至十一月间,他趁事主洗澡时闯进浴室,强逼事主替他手淫至射精,并抚摸事主全身;及后数日,被告又以同样手法非礼事主。其后不久,被告在事主洗碗碟时抚摸她胸部,但遭事主踢其下体反抗;二○○五年六月,被告拉事主进入自己房间,脱掉两人衣服后强逼事主替他手淫至射精。事主于今年九月向中学社工透露曾遭父亲多次非礼,校方及后报警,警方拘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