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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房产雇人绑架丈夫前妻 涉嫌非法拘禁被判刑

时间:2008/7/25|

阅读量:1192|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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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7月25日  来源:中国法院网 
 
 
    再婚女子陆珍(化名),为从丈夫赵某前妻及儿子手中讨得房产名份,竟花钱雇佣5名壮汉冲入丈夫前妻黄女士家,对黄女士及儿子施暴捆绑,迫使黄女士及儿子就范。今天上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陆珍有期徒刑1年。
    现年46岁的陆珍系浙江金华人,2004年与上海的赵某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
 
    生有一女现年3岁。2002年,赵某与前妻黄女士离婚时,儿子小奇(化名)与黄女士同住。赵某和黄女士共同拥有两套房,一套房产证上是黄女士和小奇的名字,另一套写有赵某的名字。陆珍与赵某再婚后,为解决居住问题,曾与丈夫赵某、黄女士和小奇四人坐下一块协商,达成将写有赵某名字的一处房子卖掉,售房钱款归黄女士所有;但另一房产证上,须改为陆珍和其女儿的名子。但据陆珍称,房子卖掉后,黄女士和小奇竟然变卦,拒绝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为陆珍和其女儿,导致陆珍与黄女士、小奇之间矛盾加剧。
    2007年12月16日晚18时许,陆珍与丈夫为房产证大吵一架后,认为是丈夫及其前妻等人联手在欺骗她,无法咽下这口气的陆珍便携带作案绳索,花钱雇了五名外地男子(均另处)来到黄女士家门外,谎称自己是楼下邻居遭水管漏水,需进屋检查漏水源。当受骗的黄女士打开房门时,陆珍等人一拥而进,用武力制服黄女士及小奇。陆珍还从携带的包中翻出事先准备的绳子和现场提取的电话、电脑线,指使他人将黄女士和儿子捆得结结实实,并以1000元的价格打发走5名壮汉。
    陆珍在厨房顺手操起一把西餐刀,回到黄某身边用脚踢其下肢,拽拉黄女士的头发,并用西餐刀架在黄女士的脖子上,威胁黄女士“将儿子的名字从房产证注销掉”。被恐吓得魂不附体的黄女士,吐字不清地连声对陆珍说 “好的,你有什么要求我都答应。哪怕连我现在的房子,都可以归你,只要不伤害我和儿子。”被捆绑在另一间屋内的小奇,趁陆珍与黄女士交谈不备之时,挣扎地滚到隔壁邻居家门口用脚踹门求救。被邻居发现后剪断绳索报警,遂拨打110报警。陆珍在逃离黄女士家时,被周围邻居当场抓获。
    案发后,陆珍对自己携带作案绳索,还谎称自己准备在黄女士家门前自尽,拒绝供出参与入室捆绑黄女士和小奇的5名外来帮凶人员。鉴于陆珍的态度恶劣、拒不认罪,静安法院做出将取保候审的陆珍收监执行,法院认为陆珍以捆绑等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造成黄女士及其儿子轻微伤,该行为已构成了非法拘禁罪,鉴于本案系民事纠纷所引起,被害人未长时间非法拘禁,身体健康未造成较重损伤后果,最终法院酌情作出了从轻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