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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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老吴赢了68万元的货款官司,但判决结果始终停留在判决书上。法院执行了好几回,债务人张华就是不给钱。无奈,老吴亲自“强制执行”,将张华带到广汉拘禁了20天。
青羊区法院一审判决老吴等人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老吴等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近日,成都市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自行“强制执行”逼出10万欠款
老吴本名吴洪军,仁寿人,今年47岁,一直经营沙石生意。张华是成都某建筑公司老总,老吴赊销了几十万元的沙石给他,钱款一直没有下落。
2005年底,官司胜诉后,经老吴申请,法院曾多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甚至司法拘留张华。但张华就是不给钱。
据老吴交代,由于被拖欠68万的货款,不仅他的沙石生意经营惨淡,连家人生活、孩子上学等都成了问题。
去年3月14日上午,老吴在成都市同仁路附近一工地找到张华。“走,我们到法院去把事情解决了。”曹孝伟等人接到通知赶到后,他们一拥而上,将张华围住。接着,张华和老吴都给法院打电话。法官说他们可以先协商解决,或者到法院。
老吴当即让曹孝伟开车,载着张华往法院驶去。车子开到三环路时,老吴说干脆到广汉解决。当天中午,老吴等人将张华带到广汉一茶楼商谈还款事宜。
老吴交代,由于张华不肯还钱,他又害怕自己“强制执行”搞出事,当天他就带着张华到了当地派出所,希望通过警方处理。但派出所说,这是经济纠纷,应该到法院处理。后来,他就带人在当地茶楼开了两间客房,和张华继续谈还债的问题。
法院查明,从3月14日到4月3日,老吴等人变换了几个地方,轮流看守张华。期间,老吴等人使用了多种方式折磨张华。在逼迫下,张华多次给妻子打电话,要妻子准备20万交到法院。由于妻子没凑到这么多钱,张华又让妻子先交10万,再加上房产证等。此后,张华的妻子带着10万现金和房产证及一份合同到法院和老吴的妻子交涉,但双方最终还是不欢而散。老吴的妻子没收到钱,老吴也没放人。
后来,张华的妻子再次带着10万现金来到广汉,不过这次同行的还有派出所民警。老吴派出收钱的人先后被民警挡获,老吴认识到“出事”后,主动放了张华并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事后鉴定,张华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轻度感音神经性听力下降……
法院判决:讨债也不能非法拘禁
法院认为,老吴等人虽然是为了讨要合法债务,但采用胁迫手段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期间,老吴虽然几次想把张华带到法院处理,但最终还是选择了继续拘禁张华,才任由事态发展到非法拘禁的地步。考虑到老吴有自首情节,且患病在身,判处缓刑也不致于危害社会,所以对他判处缓刑。其他几人也因犯罪情节较轻,危害不大,得到从轻处罚。
宋欢 胡婧 本报记者 李凌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