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成本
离婚成本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离婚技巧
离婚技巧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
婚姻调查
婚姻调查
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
再婚家庭
再婚家庭
婚姻文书
婚姻文书
网站新闻
网站新闻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文学长廊
文学长廊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婚恋指导
婚恋指导
港澳台婚
港澳台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
继承赠予
继承赠予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
移民律师
移民律师
媒体关注
媒体关注
家庭权利
家庭权利

驾驶员谎称车内有炸弹被拘留5天

时间:2008/8/10|

阅读量:1200|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8月10日 新华网

  9日,一名欲驾车进入上海港区的驾驶员因谎称车上有炸弹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天。

  据上海警方10日介绍,9日13时许,上海港公安局外高桥港区派出所民警对一辆欲从3号门进入港区的桑塔纳轿车例行安保检查时,该车驾驶员刘某声称车上装有炸弹。民警立即请求支援,接报告后派出所及时出动警力对该驾驶员进行控制并带入派出所讯问。同时,按照处置爆炸品要求迅速封锁现场、疏散周边人员及车辆,关闭港区大门,设置警戒区域,并出动消防车和警车保护现场。检查民警穿上防弹衣、戴上防弹头盔,携带必要的防护装备对该车辆进行全面仔细检查,排除了存有炸弹的可能。

  经查,28岁的驾驶员刘某系安徽六安市人,在上海某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任业务员。据刘交代,其驾车欲进入沪东集装箱码头公司营业室办理有关业务,在进入港区接受安保检查时感觉近期港口方面采取的安保检查措施太严太紧,于是就想搞恶作剧,故意谎称其车内有炸弹。

  上海港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对刘某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处以5天行政拘留。(记者叶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