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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重男轻女致女儿离家出走

时间:2008/8/20|

阅读量:1238|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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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8月20日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榆林讯 (记者 许森枷 通讯员 李彬) 父母重男轻女竟对离家出走的亲生女儿置之不理,经民警耐心说服教育,最终父母与孩子尽释前嫌,全家团圆。

  8月18日晚10时许,靖边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一男子报警称,自己路过林家湾高速桥下时,发现一迷路小女孩,请求帮助。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小女孩大约10岁,穿着不整洁,而且精神恍惚,不愿与任何人说话。将女孩带回派出所,因女孩始终不肯说出自己的身份和家庭住址,民警们束手无策。这时,报警男子告诉民警,该小女孩曾请求自己将她送到杨虎台村外婆家中。民警随即判断女孩应是离家出走,并且长时间未进食,便连忙找来面包、热水让小女孩先补充能量,并耐心规劝、教育。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真情终于感动了小女孩。她断断续续地叙述了自己离家出走的原因。原来小女孩名叫刘某,因其父母重男轻女对家中四个女孩不关心,并经常有打骂等虐待行为,自己不堪忍受,于18日早离家出走。由于长时间生活在恐惧的氛围中,刘某在离家出走后,坚持不肯回家,对家庭住址和其他情况闭口不言。

  民警通过公安信息网查询得知,刘某家住靖边县张家畔镇刘伙场村五组。民警考虑到小女孩家人因寻找孩子会心急如焚,便迅速赶往刘伙场。因刘伙场地处偏远,民警一路打听,终于在凌晨3时找到了女孩家。然而令大伙不解的是,其父母竟对离家出走的女儿漠不关心。随后,民警动之以情,感化教育其父母,并晓之以理,强调作为监护人他们对女孩负有抚养、教育的职责,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女孩要承担法律责任。

  最终,刘某父母在民警的感化下,向女儿认了错,并保证以后不再打骂她,这时原本忧郁的刘某才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并表示以后再也不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