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成本
离婚成本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离婚技巧
离婚技巧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
婚姻调查
婚姻调查
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
再婚家庭
再婚家庭
婚姻文书
婚姻文书
网站新闻
网站新闻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文学长廊
文学长廊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婚恋指导
婚恋指导
港澳台婚
港澳台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
继承赠予
继承赠予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
移民律师
移民律师
媒体关注
媒体关注
家庭权利
家庭权利

女孩被室友疑为小偷跳楼表清白续:获赔十余万

时间:2008/8/22|

阅读量:1210|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8月22日 新民网

  【新民网讯】两间女生寝室失窃,唯独小英未受损失,因此被室友怀疑是“小偷”。小英为示清白,从学校3楼一跃而下导致重伤。事后,16岁的小英将学校和7名同学告上法庭索赔33万余元。8月19日,新民网记者从上海市南汇区法院获悉,南汇区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

  寝室连续失窃遭同学怀疑

  据南汇法院介绍,2007年5月下旬,上海市材料工程学校南汇分校12、13号女生寝室相继失窃,只有小英分文未丢。因小英在两间寝室都住过,招来两寝室7名同学的普遍怀疑。5月30日、31日晚上,7名同学聚集在12号寝室,询问小英失窃的钱款是否与其有关,小英都否认了。

  南汇法院表示,寝室失窃后,1名同学曾向学校老师反映过,在7名同学怀疑并逼问小英后,其中几位同学再次向学校领导反映此事,但学校领导和老师均未采取有效措施。

  为示清白跳楼导致重伤

  6月4日,小英返校。该天中午11时30分左右,小英给室友小华发出两条手机短信,“我快受不了了”,“等120来了你们到窗口看就知道发生什么了”。随后,小英从三楼教室窗户跳下。后经医院抢救,小英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经鉴定,小英的伤势分别构成9级和10级伤残。

  法院认定学校与7名同学均有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英的身体损伤是其本人意志主导下造成的,属自伤。小英在人格利益遭受侵害后,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其选择自伤的方式抗争,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也给他人及社会带来损失,因此,小英的自伤行为有重大过错,自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7名女生在自己钱款失窃后,采用逼问方式对待小英,是对他人人格利益的侵害,属违法行为,具有过错,由此造成的后果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而作为校方,具有对在校未成年人的管理职责,校方未尽到注意义务,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其应承担适当赔偿责任。故南汇区法院一审判决确定小英的合理损失为24.25万余元,由小英自行担责50%,由学校担责30%即赔偿7.27万余元,由7名同学共同担责20%即赔偿4.85万余元;同时由学校和7名同学分别赔偿小英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和4000元。(文中人名均化名)(通讯员 富心振 新民网 胡彦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