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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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赵某经常酒后打骂妻子刘某,2008年1月28日,刘某带着孩子离家出走。当天赵某在牟平区找到了他们,赵某酒后再次与刘某发生争吵厮打,刘某心生怨恨,想教训一下赵某,夜里就用羽绒服腰带勒住赵某脖子,导致赵某死亡。近日,烟台市莱山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年。
被打骂心生怨恨妻子勒死丈夫
据莱山区法院办案人员介绍,刘某带着两岁的儿子与莱山区的赵某结婚,婚后因赵某喝酒闹事,夫妻俩经常发生争吵撕打,刘某因被赵某酒后殴打曾两次报警。2008年1月28日,赵某酒后又打骂刘某,刘某一气之下带着孩子离家出走,住到烟台市牟平区一小旅馆内。当天下午,赵某找到了娘儿俩,并一起到饭店吃了晚饭,赵某又喝了一些酒。饭后,二人带孩子宿至牟平区文三街一家小旅馆。在旅馆里,刘某与赵某多次发生争吵、撕打,刘某因此心生怨恨,决心教训一下丈夫。
当晚,赵某先后两次要吃方便面、要水喝,刘某趁机将以前买的七粒安眠药先后三次放入面条和茶水中。1月29日凌晨2时许,赵某入睡后,刘某心里怨恨难消,遂解下身上穿的羽绒服的腰带,打扣后,套在赵某的脖子上,从侧面勒住赵某的脖子,致赵某胃内容物返流吸入气管窒息死亡。天亮后,刘某搭乘出租车将赵某的尸体抛至莱山区滨海中路的松树丛中,之后投案自首。
因主观恶性小法院从轻判罚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于2008年6月25日向莱山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刘某犯故意杀人罪,法院
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小旅馆老板及出租车司机等证人的证言、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等证据。被告刘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称其用腰带勒赵某的脖子只是想教训他,并不希望他死。被告的辩护人也提出,被害人赵某经常酒后殴打被告刘某,刘某因一时冲动用腰带勒被害人,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主观恶性较小,而且被害人的死亡鉴定表明,被告人的行为只是被害人死因之一,请求法院对被告从轻处罚。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念被告人系自首,且本案因家庭问题引发,被害人的死因又系在外力及醉酒等因素作用下导致胃内容物返流吸入气管致吸入性窒息死亡,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较小,对被告人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结合该案的具体犯罪情节,依照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法官析案
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判决
据当时的主审法官讲,该案是非常典型的因家庭暴力而引发的犯罪案件,在这类案件里,“一方经常打骂另一方、受不了打骂心生怨恨、只想出口气而导致了死亡结果”,几乎都能寻找到类似的情节,所以审理这类案件时就需要法官既依法判罚,又要考虑到涉案家庭的客观情况,给当事人一个公正合理的判决。
据办案人员讲,在审理完该案后,大家心里都很沉重,谁都不想一个家庭以这样的方式破裂,而且这仅仅是悲剧的开始,将来刘某的儿子能否健康成长,又将成为一个未知数。这样的家庭悲剧,但愿将来再也不要发生。
针对该案,烟台妇女维权方面的专家讲,引起夫妻间家庭暴力的原因有很多种,例如夫妻感情不和、家庭成员性格乖戾、特殊的家庭条件等。面对家庭暴力,该案中的刘某完全可以运用法律武器去解决,而她却选择了玉石俱焚,这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法律意识淡薄。解决家庭暴力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一个家庭的责任,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关注。
记者范华栋 通讯员陈欣 桂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