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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为争抚养权自导自演盗婴案(图)

时间:2008/9/2|

阅读量:1194|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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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9月02日  南方日报
母亲为争抚养权自导自演盗婴案(图)
简仁山 作

  本报讯 笔者昨天从肇庆市端州区公安分局星湖派出所获悉,一位女士与丈夫正在打离婚官司,因担心得不到儿子的抚养权,就自导自演一出自己被人迷晕、儿子被盗走的闹剧,后因“演技”太差,被细心的民警识破。

  8月26日14时许,星湖派出所传来110的指令:有一妇女报称在牌坊广场一大树下睡觉时,被人偷走抱在怀中的儿子,要求立即处警。

  据事主陈女士反映,25日,她抱着9个月大的儿子从德庆乘车到肇庆探亲。26日上午她带着儿子来到牌坊广场游玩。14时左右,她坐在牌坊广场西侧游船码头前的一棵大树下休息时,有一中年妇女主动与其搭讪。两人闲聊时,该中年妇女突然用手拍了一下她的肩膀,旋即她就感到神志不清,10分钟左右醒来时,发现原本抱在怀中的儿子被人偷走了。

  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和星湖派出所民警初步调查得知:当天14时许确实有两名妇女在游船码头大树下聊天,几分钟后其中一名妇女就抱着婴儿离开了。调取的监控录像资料,也证实该时段有一名同样特征的妇女抱走婴儿离开,但该妇女抱着婴儿离开的全过程均低头走路,无法认清面貌。

  民警突然灵机一闪:“陈女士有问题!”原来,民警发现陈女士到派出所后一直神态自若,从没流露出一丝伤感、焦虑和不安,这与刚失去亲生儿子的表现截然不同。办案民警以通知其家人到场为由对陈女士进行试探,她立即表现出不安。

  27日凌晨2时许,陈女士终于交代了事情真相。原来,陈女士自导自演了一出“迷昏盗婴案”。办案民警在陈女士的指引下,在其朋友家找回了她的儿子。最后,陈女士因报假案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戎明昌 黄卓荣 熊小斐 叶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