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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自称未婚爸妈要价5.5万卖女儿(组图)

时间:2008/9/12|

阅读量:1158|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09月12日大河网-大河报
2人自称未婚爸妈要价5.5万卖女儿(组图)
一抱孩子的女子躲在树林里

2人自称未婚爸妈要价5.5万卖女儿(组图)
两对“夫妇”商议付钱方式

2人自称未婚爸妈要价5.5万卖女儿(组图)
毫无防备的卖孩子男子被警方控制住,卖孩子的女子(右二)也同时被抓。

2人自称未婚爸妈要价5.5万卖女儿(组图)
被“交易”的小可爱

  □记者刘昌武宁田甜通讯员王洪岩文记者平伟图

  核/心/提/示

  一个星期前,“打拐”志愿者、网友“仔仔”在一个“收养与送养小孩群”里发现有人留言,称QQ号为791534729的人有一女婴需要送养。“打拐”一年多的志愿者“仔仔”迅速加其为好友,经聊天得知,对方确有一名女婴要送人……

  一周以来,通过QQ聊天,“仔仔”反复试探,最终设局要“买”孩子。昨天,按照“交易”安排,“仔仔”从广州飞至郑州,本报记者联系警方,并装扮成“仔仔”的妻子,在交易现场将贩卖女婴的一男一女抓获。

  架网

  ⊙事由:

  网上留言未婚爸妈欲“卖”女儿

  网名为“仔仔”的雷先生,是一位曾协助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打掉一个特大传销团伙的四川小伙儿,去年他又做起了“打拐”志愿者。网上所谓的“收养、送养”,依他的经验判断,大多是变相的买卖人口。

  “我是隐身人,了解这方面的动向和信息还是挺容易的。”“仔仔”说,他在“收养与送养小孩群”里潜伏着。一周前,该群QQ号791534729的网民号称有小孩要送人,如果需要可与之联系。

  凭借经验,“仔仔”认为应该能“钓出活鱼”。他申请加该QQ号为好友。“仔仔”这次用的QQ网名是“可妮”,他以婚后一直没有生育为由,与对方进行了三轮交流和打探。

  交流中,QQ号791534729的“送养女宝宝”称,“没有结婚,但孩子却出生了,现在刚出生40多天。我们送孩子也是迫不得已……”

  “我在广州,晚上我和家人商量一下再与你联系。”接触时,为不引起对方的怀疑,“可妮”故意拖延时间。掌握对方的基本情况后,“可妮”开始往深处挖掘。

  “你家里人同意吗?”“可妮”问。“我俩是未婚先育,很多人反对。现在是我俩带孩子。”“送养女宝宝”解释说。

  “可妮”与“送养女宝宝”的对话记录上显示,如果“可妮”想要婴儿,必须向对方支付5.5万元的补偿金,而且要求“对方家境好、重视教育”。

  “见了孩子我们才会给钱。”“可妮”再次试探对方状况。“我们也怕人贩子。我希望你们是真心的,如果是真心的,就好办啦。”对方回答。在“可妮”的要求下,对方上传了女婴照片。

  当“可妮”明确表示要以他们出的价格将孩子带走后,对方才提供了手机号码,并自称姓“张”。三天前,双方通过网聊和电话,约定9月11日“可妮”带妻子在郑州和他们见面,地点是文化路农业大学东门。

  ⊙设局:

  假扮买主施计“钓”出未婚爸妈

  昨天上午,仔仔乘飞机到达郑州。中午12时,接到本报记者通报的郑州特巡警一大队民警侯亮、王洪岩赶到报社。

  “仔仔”提供了对方的手机号码,经查询,了解到对方不姓张而姓庄。当侯亮准备通过姓名查询其住址和身份信息时,相关系统显示“查无此人”。

  侯亮分析,这有三种可能,一是诈骗,二是自己的孩子想卖,三是的确是人贩子。他分析说,交易的结果也仅有两种,一是交易成功,这种情况属于贩卖人口;二是交易不成功,就是诈骗。这两种情况警方都可以实施抓捕。

  民警遂给大家布置了交易方案。方案约定,为使对方不怀疑,由“仔仔”和本报女记者打出租车前往交易。与对方接头后,最好说服对方以现金的方式付费,以免对方将钱骗走。侯亮说,他们身着便衣守在周围,一旦交易成功,就立即抓捕。

  经过协商,本报一名女记者决定以“仔仔”妻子的身份前往交易。布置完毕后,侯亮示意仔仔与对方联系见面事宜。一女的接电话后表示,双方马上见面。

  12时40分许,记者和“仔仔”搭乘一辆出租车出发。民警侯亮和王洪岩经过乔装也出现在农大东门的人流中。

  约10分钟后,车停在文化路河南农业大学东门,等待“交易”。“仔仔”拨通电话后,一男子称,他20分钟后赶到,让在门口等候,民警随之架网守候。

 ⊙抓捕:

  女婴被卖未婚爸妈落入法网

  在等了20分钟后,对方并没有按时出现。这时记者不免有些担心:他们会不会出现?民警也在分析:是不是狡猾的嫌疑人察觉了?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没人注意到这场紧张的较量。

  又过了5分钟,对方仍没有出现。“仔仔”第二次拨通对方电话。对方称,再有两三分钟就到,“仔仔”刚放下电话扭转身准备将最新进展通报给民警时,记者便看到一名穿粉色上衣的男子推着车、手拿电话迎了上来,“仔仔”慌忙与其打招呼。

  该男子将“仔仔”和记者上下打量一番后,便称“孩子在校园里”,在他的引领下,一起进门向北边走去。进入校园,顺着该男子手指的方向,隐蔽的树丛中,一名年轻女子进入记者的视线。该女子身穿淡蓝色短袖、深蓝色牛仔裤,抱着小孩半蹲在花坛边上。见“仔仔”和记者走近,该女子赶紧将孩子抱得更紧,一副惊恐的样子。女子半蹲着,东张西望了一下后抱起孩子站了起来。从她怀里,记者看到,女婴身穿粉色连体衣,脚穿干净的白色袜子,头上还戴了一顶白色碎花遮阳帽。

  “孩子7月25日出生,才出生45天,我俩还没有结婚……”抱着孩子的女子说。

  当“仔仔”提出先将一部分现金交给他们,之后再转账支付剩余的款项后,对方立即犹豫起来。此时,民警侯亮、王洪岩慢慢向交易现场靠拢过来。

  这时,“仔仔”以急于赶火车为由,让对方赶紧接住带在身边的部分现金,之后赶紧转账将孩子带走。记者刚从包里掏出事先准备好的现金,不料那名女子哭了起来。

  “要不,你们在这多待几天。好让孩子和你们熟悉熟悉?”这时,太阳刚好照到孩子脸上,那名女子边哭边将孩子的遮阳帽重新盖了盖。记者将孩子从那名女子手里抱过来后,那名女子不停地哭泣。

  那名男子环顾一周后,与“仔仔”商量能否再等半月或者一个月后再来。

  “不是说好的吗?我可是从广东赶过来。”“仔仔”生气地说。此时,女子不停掉泪,男子则默不作声。几分钟后,男子招呼记者一起去500米外的银行转剩余的钱。

  看到时机成熟,佯装路过的民警侯亮快步向前,将毫无防备的男子铐住,民警王洪岩则从女子身后将其控制。整个抓捕过程不到1分钟,被控制后,两人都低头不语。

  最新进展

  女婴何处来?警方先做亲子鉴定

  经讯问,贩婴男子名叫庄作宪,现年26岁,家住郑州市金水区卫生路,2005年7月从郑州大学毕业,后在郑州打工。昨日,在金水公安分局刑侦二中队,犯罪嫌疑人庄作宪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庄说--“我和女友张绘绘2003年9月份认识,2005年7月起同居。2007年5月我俩去深圳打工,10月份她就怀孕了。今年3月,我俩回到郑州,租住在金水区小铺村,7月25日,张绘绘在郑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生下了一个女孩,取名'庄嘉佳'。”

  “我俩没有结婚,双方家长也不同意我们的婚事,并且小孩出生后也没户口,将来上学等各方面都不方便,我一直在考虑以后的生活。9月初,我想把小孩儿送给别人,从中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张绘绘一开始不同意,但基于以后生活的考虑,她最终同意了。然后,我在网上申请了一个QQ号码,网名叫'送养女宝宝'。后来,网名叫'可妮'的人给我的QQ留言,问我和我女朋友的情况,又问宝宝的情况。”

  “'可妮'告诉我,他在广州做服装生意,因没有生育能力,想领养一个女婴。我问他家里是否有人照顾孩子,家人是否同意,他的回答都让我很满意。我答应他可以看看小孩儿,还给了他孩子的照片。基于这些情况,我和我女朋友就决定把小孩儿送给他,双方商量好,他给我5.5万元作为补偿。9月9日,'可妮'给我打电话,约定11日他和他妻子从广州坐飞机来郑州带小孩儿。”

  对此,警方怀疑,这名出生45天的女婴究竟是不是两人所生?昨天下午,警方抽取了两人及女婴的血样,紧急送往技术部门做亲子鉴定,本报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

  ⊙律师说法

  “贩婴”两人涉嫌犯罪

  昨日,就庄作宪卖掉非婚生亲女一案,北京昂道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韩涛认为,庄的行为明显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该罪名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韩涛说,人不是商品,不能买卖,如果把他人当成商品估价出卖,使他人丧失了做人的尊严,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名誉权和人身自由权,即使是自己的亲生子女也不例外。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