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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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本报讯(记者 张力)大哥照顾父亲,帮父亲看管财产;幺儿照顾妈,帮妈看管财产。父亲去世后,留下的2万元遗产却成了“祸害”:大儿子觉得应全归自己,弟弟妹妹们要求平分遗产,并把大哥告上了法庭,最后,连80多岁的老母亲也成了被告。昨天,五兄妹在市一中院的法庭上为2万元争吵了一上午。
大哥想独得 一审败诉
去年,家住渝北区的九旬老汉王某因病去世,去世时留下了近两万元的补助款,根据法律规定,王某的5个子女及八旬老伴准备各继承一份。
但大哥王强并不同意,他认为,老父亲一直由他赡养,2万元的遗产该由他一人独得,为此王强与其余的4位弟弟、妹妹起纠纷,3个妹妹将王强告上法院,要求平均分配。一审中,法院判决将遗产分配给6位合法继承人,对此,哥哥不服判决,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八旬老母也成了被告。
妹妹:哥“曾将爸赶出门”
昨天,他们的母亲并没有出现。法庭上,妹妹情绪失控地指着对方大吼:“你摸着良心说,你尽到赡养义务了吗,你还将爸爸赶出家门……”“我没有做任何违背良心的事。”大哥反驳说。“爸爸的骨灰盒在哪,我们都不知道,你现在还要独得遗产。”
弟媳劝把钱给母亲 遭3个姐姐一阵吵
“你们的母亲还在,你们就把钱给她算了”。看不过兄妹几人争钱,被告席中的5弟媳终于忍不住说话了,这一句话把同在被告席中的妹妹激怒了,她说,她们三姐妹对一审的结果其实不满意,但看在亲情上,就算了。没想到哥哥竟然又上诉,既然如此,就希望说个明白。“钱我们怎么不要,我们一分钱也不会让。”三姐妹当场与同在被告席中的弟媳吵了起来。“钱比不上亲情,接下来是如何把母亲照顾好。”一席肺腑之言让双方终于暂停了“战争”。经过审理,法庭宣布择日宣判。(文中人物为化名)
法规链接
有下列行为之一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