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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称为哄女友开心写下数张欠条

时间:2008/10/29|

阅读量:1130|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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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10月29日  南京晨报

  晨报讯女友要挟分手,男子为了能挽回女友的心,数次给对方写下了借条、欠条,所有钱款达到近2万元。最近,男子和女友真“分手”了,女友拿着“借条”到法庭要钱,男子不得不“埋单”。

  孙超和张丽是六合某村的一对小情侣,张丽性格比较火爆,常为一点事情和孙超吵架,动不动还嚷着分手,每次都是孙超低三下四求张丽。

  2006年夏天,张丽和孙超又闹起来了,孙超苦苦哀求对方不要离开他。张丽提出孙超拿10000块钱出来,她就不离开他。孙超提出自己身上没这么多钱,张丽就叫他写了一张借款10000元的借条。同时,孙超在借条中还承诺每月付1000元,10个月内付清,如还不清的话,支付2000元违约金。

  2007年7月,因为同样的情况,孙超又向女朋友出具了一份欠条,写明欠对方2000元。没过几天,孙超又向张丽出具欠条一张,写明欠对方4500元,从2007年10月开始还,每月还500元,如果到期不还的话,每月付200元的赔偿。

  孙超以为这只是女朋友在跟自己耍小性子,闹着玩的。可今年两个人正式分手,曾经的女友竟然拿着借条、欠条到法院,讨要这些钱款。

  六合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间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有借条等证据证明的借贷应该确认,欠款加起来总共是19500元,之前孙超已经付了500元,所以总欠款应为19000元。

  孙超称自己没有向前女友借钱,这些钱都只是女友要挟的分手费的解释,他不能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个说法。据此,法院判决孙超在十日内支付张丽190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作者:张晓彬 钱鸣/来源: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