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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与妻子争吵时开车将其碾伤

时间:2008/11/18|

阅读量:1186|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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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11月18日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在因离婚问题与妻子争吵时,刘某竟当着孩子的面开车撞倒妻子,并倒车从其身上碾过,致其轻伤。昨天,刘某被检察院指控故意杀人罪,在房山法院受审。其妻于某提出2.5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

  刘某和于某两人结婚已有20年,并生有4个孩子。今年5月,妻子于某向法院起诉离婚,称丈夫有外遇,但刘某以妻子也有外遇为由拒绝离婚。两人为此多次发生争吵。7月7日下午3点,刘某带着自己13岁的孩子去房山区窦店镇一小区找已分居的妻子,两人又在楼下发生争吵。吵到激动处,于某一屁股坐在刘某的夏利车前盖上,大喊:“有本事你撞死我!”被激怒的刘某顺势启动汽车,将于某撞倒。随后,刘某又挂倒挡开车从于某身上轧过,造成于某脑挫裂伤、多处骨折和皮肤裂伤。整个过程中,车上的孩子目睹了这一切。当刘某将车再次开回来时,孩子跳下车挡在车前,大声斥责父亲:“滚开,别撞我妈妈!”刘某随后开车离开现场。

  路上,刘某给同事打电话说:“我把你嫂子撞了,你快来送她去医院,我去投案。”此后,他在路上被接到报警的民警拦截并带到窦店派出所。经鉴定,于某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偏重)。

  “我没想撞死她。”法庭上,刘某并不认为他是故意杀人。其辩护律师也认为,刘某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事后又主动投案。昨天,刘某夫妇的4个孩子也被爷爷奶奶带到法庭,其中最大的女儿获准进入法庭旁听,但她当庭向母亲求情“饶了我爸吧”,却没有得到母亲的正面回应。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