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2/7|
阅读量:1143|
来源:朱运德
女下属:副总曾说要给我买衣服
据盛某提交给宝安区劳动仲裁委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中称,公司一直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直至今年7月才提交一份空白劳动合同;今年8月28日,公司要求与他解除劳动合同。他起诉要求公司支付今年1月至6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6万元,另支付加班费9万余元。
模具公司曝出“内幕”,称盛某对新入公司的女员工,以“关心”、“谈恋爱”为借口进行骚扰、欺骗或打压,不到一年就有五名员工因此离职。
据该公司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离职女员工介绍,该副总对她虽无直接的下流语言和行为,但其言行严重超出正常范围,比如说要给她买衣服、“在外面给你租间房”之类。对于这些投诉,盛称是“误解”或“玩笑”。
公司方:盛某未签合同责任在己
模具公司一位负责人称,因盛某的行为已引起员工公愤,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造成恶劣影响。为照顾盛的颜面,采取低调处理方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结算所有工资和经济补偿总计4万余元。双方签订了协议。但该公司最终还是被诉至劳动仲裁委。
公司方称,去年12月22日专门授权盛作为公司《劳动合同书》代理人,负责公司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盛竟从今年1月起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说是他的工作疏忽造成的,过错在于盛某,他应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全部责任。
劳动部门称,将做出合理裁定,绝不袒护任何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