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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给五年级女儿开千元工资惹争议

时间:2008/12/19|

阅读量:1402|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8年12月19日 青年时报

  见习记者 郑艳琼 实习记者 林艺

  时报讯 时报牛通社记者、杭州拱宸桥小学教育集团五(1)班卢钰淇,上周为学生周刊写了一篇新闻评论《搞好学习是我的生财之道》。

  《搞好学习是我的生财之道》(节选)

  妈妈告诉我,想要得到更多的零花钱,可以干家务赚取。

  妈妈给我的工资是:洗碗一次2-3元,视碗的多少而定;擦地每小时5元。渐渐地,我储蓄罐里的零花钱多起来了,它们都是我的劳动成果。

  我的另一条生财之道就是要搞好学习。我家的奖励措施是:每次语文考90分以上、数学85分以上就可以得到10元的奖励,这样一来,我的学习和生活就都有了动力。

  体验:学习打工让我更有动力了

  为体验“把学习视为打工”的新潮流,牛通社小记者、拱宸桥小学四(1)班柴滔宏和爸爸妈妈签订“学习打工”口头协议。

  柴滔宏说,根据他的成绩,爸爸妈妈给他制定了“操作细则”:作业速度提高了,奖励5元,写字比以前清楚了,奖励5元,考试成绩前进一名,奖励10元等。

  柴滔宏表示:“有了这个动力,我成绩进步非常明显。”

  事件:妈妈给孩子开千元工资

  同时,杭州本地一论坛里一个有关“学习费”的帖子也引发热议。

  12月15日下午,一名初一女生的妈妈、网友“我亦深蓝”发出帖子《为让孩子好好学习,我给她开千元工资》。该妈妈在帖中介绍,最近和孩子签署了一份奖惩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行为文明规范,可得周薪20元”、“周排名进入前10名奖励10元,前五名奖励20元;期中、期末排名班级前10名奖励100元”、“期中和期末排名班级第一名奖励500元”。

  帖子发出后,反对者多于支持者, 反对者认为这是“拜金主义”,会让“孩子变得势利”。

  “我亦深蓝”再次发帖介绍,其实发学习费从女儿四年级时就开始了,现在女儿已从“中等成绩”变为“名列前茅”,并“争取保送杭二中”。

  校长:“发钱的时候,家长最好面带微笑”

  拱宸桥小学教育集团的王崧舟校长对此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其实奖励的方法大家都在用,我也给自己女儿奖励假期旅行,或者小礼物。从本质上来说,和‘学习费’是一样的。”

  他认为,“学习费”的现象正是如今经济社会大环境的体现,“学习费”是为了激励孩子好学、礼貌、健康。它的目的和效果都是好的。整体而言,如果把握得当,“学习费”值得肯定。

  王崧舟强调,物质奖励要配合精神奖励,别让孩子感觉是为了钱办事。“在发钱的时候,家长最好面带微笑,对于孩子的表现说些鼓励的话。”

  王崧舟还提醒家长,并不是发了钱就好了,还需加强后期理财管理和价值观的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