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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因儿子违法心怀愧疚愿捐献遗体请罪

时间:2009/1/8|

阅读量:1173|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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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9年01月08日汉网-长江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亦中 通讯员易伟)儿子违法被判刑18年,老父深怀愧疚,向社会“请罪”,志愿将自己的遗体捐献社会。昨日,这位老父亲被东湖风景区公安分局局长刘少华认作“亲戚”。

  老汉姓李,是东湖风景区磨山沙湾村村民。2年前,独子因为犯罪被判刑18年。李老汉与老伴深深自责:“养不教,父之过。”

  为表达自己对社会的愧疚之情,李老汉悄悄与红十字会签订协议,志愿捐献遗体;其老伴则参加村里的清洁队,义务为村民保洁。

  李老汉夫妇现与正读高中的孙女生活在一起,一家人仅靠每月500元的低保费生活。但因老汉年事已高,且夫妻两人身体有病,健康状况欠佳,每月服药需不少钱,家庭十分困难。

  昨日,东湖风景区警方走访李老汉家时,局长刘少华当场认下这门“穷亲戚”,并解囊为李的孙女捐学费,承诺资助其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