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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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本报宝鸡讯(记者 王智)去年4月,因盖房与二哥发生矛盾的宝鸡村民屈金泉,深夜杀死二哥一家四口并点燃房屋。近日,宝鸡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屈金泉死刑。
去年4月,因盖房与二哥发生矛盾的宝鸡陈仓人屈金泉购买了柴油、汽油。4月14日凌晨,屈金泉潜入二哥家中将火点燃,被二哥和家人发现后,屈金泉从二哥家灶房拿出两把菜刀,一手一把,将二哥、二嫂、侄子、侄媳砍倒。发现着火的群众将屈金泉二哥5个月大的孙女救出,经鉴定为重度烧伤。宝鸡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屈金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受害人4.5万元。
昨日下午,记者在陈仓区新街镇官村见到此案中唯一的幸存者,一岁多的屈瑞婷,现由外公外婆抚养。小婷很可爱,只是脚趾粘连变形,至今无法学习走路。小婷的外公马新峰讲,小婷脸、手脚多处烧伤,光是第二次的手术费就花了六千多,之后还要至少手术三次,一次比一次花费大,4.5万元赔款连小婷的手术费都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