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市方山县某中学初二年级的5名十五六岁男生在教室里对同班3名女生进行猥亵,在一个星期内就猥亵10余次,致使2名女生不堪羞辱辍学离校,1名女生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疾病。事件发生后,当地派出所对5名男生作出了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却又以不满16周岁为由不予执行。
去年11月27日下午,梁小美(化名)的母亲李青平突然接到小美的班主任打来电话,询问小美是否回家,说是11月26日小美向他请假说裤子破了,要回家换裤子,但到现在也没有上课。之后,李青平和丈夫往学校赶时,在半路上找到了小美。当晚,小美说是同班5个男生强行把她裤子脱下,衣服撩起,伸手乱摸,前后已经欺负过她4次了。小美还说,班里另外两个女生小寒(化名)和小何(化名)也遭到了这5名男生的欺辱。
2008年11月29日,小美的班主任打来电话,称校方已经向大武派出所报案,让小美去派出所做笔录。李青平等人随后也到派出所报案。(据三晋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