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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钟祥“黑老大”汪应合领刑20年罚金400万

时间:2009/4/27|

阅读量:1158|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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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湖北钟祥“黑老大”汪应合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项罪名,获刑20年,并处罚金400万元,其余13名成员被判刑1年至9年。前日,荆门市中院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现年42岁的汪应合是钟祥市胡集镇农民。2003年以来,汪应合先后组织本镇农民汪应平、刘士忠等13人,通过发放工资,向组织成员提供资助等方式,逐渐形成了以汪应合为组织者、领导者,汪应平、刘士忠等4人为骨干,由杨道付等9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通过非法开采、偷税等手段聚敛钱财3500万元。为获取利益,汪应合团伙还多次向有关工作人员行贿27万元。汪应合团伙多次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寻衅滋事,在当地造成了重大恶劣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