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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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事情发生后,朱某赶紧拿出手机拨打了110报警,他的几个邻居知道情况后,也纷纷赶到了现场。邻居们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帮忙将朱某的女儿送到了医院。然而,朱某的女儿被送到医院后,最终因急性大出血死亡。当时,在对朱某和其女儿行凶后,这伙人又一直奔向小巷深处,一路见人就砍,又造成好几名无辜路人受伤。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对此案展开了侦查。
找人“复仇”见人就砍
去年4月8日,犯罪嫌疑人之一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代了他和王某等人进行故意伤害犯罪事实,还向公安机关提供了王某的家庭住址等情况。警方通过相关线索,很快在王某女友家将王某抓获,根据刘某和王某等人的供述,事情的真相浮出了水面。
原来,在去年4月4日晚,王某和朋友乘坐摩托车,到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辰华商场附近,在居民区内为某公司张贴招工广告,结果遭到了于某等人的阻挠。在双方发生争执后,王某遭到了对方的殴打。王某随后给朋友刘某打电话,告诉刘某自己被打了,让刘某找些人来“复仇”。刘某随后纠集了十几个人,并准备了砍刀、铁棍、镐把等凶器,乘坐两辆面包车赶到事发地点。
此时,朱某和其女儿正在烧纸,附近还有几个人站在那里。王某觉得就是这些人打了自己,于是他下车后,拿着一把单面刃尖刀,冲上前将朱某的女儿捅伤,其他人也紧跟其后,又砍伤了多名无辜路人。最终,他们在一家按摩院内找到了于某,王某等人用刀将于某腿部捅伤。砍完人后,王某等人乘车逃离了现场,王某把刀扔在了一片树丛中。第二天,王某得知受伤的女孩已经死亡后,他乘车跑回了黑龙江老家。
杀害女孩凶手被判死刑
警方经过调查了解到,在这起案件中,王某等人除了造成于某重伤外,还造成朱某的女儿死亡,另有多名无辜路人受伤,其中一名无辜路人肝破裂,构成八级伤残。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王某因在贴广告时被人殴打后纠集刘某,刘某又纠集多人进行报复,并持械伤及路人和无辜群众,造成一人死亡、二人重伤、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王某和刘某组织多人故意伤害他人,系共同犯罪,均系组织者、主犯,均应对全部后果承担责任。
而王某系第一组织者,其行为直接造成朱某女儿的死亡,和他人共同造成被害人于某受重伤。刘某系第二组织者,其行为与他人共同造成于某重伤。法院一审作出判决,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王某、刘某共同赔偿死者家属18万余元,赔偿其他被害人合计1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