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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警方误作窃贼抓走 4岁儿子当场吓哭

时间:2009/5/6|

阅读量:1340|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前晚,市民李志强(化名)在海淀区花园东路日昌餐馆用餐后,回家途中被民警当作盗窃团伙嫌疑人抓至花园路派出所。经查,警方承认抓错人,已向当事人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市民李志强说,前晚8点半左右,他和其4岁的儿子、剧组同事等共5人,在花园路日昌餐馆用餐后,回到剧组所在地——糊涂宾馆。9点半左右,他和儿子出门准备回家。这时,他发现一辆前后均无牌照的白色面包车横在他捷达车后面,挡住其路。“当时我以为车主进宾馆办事了,便和儿子在车旁等。”约40分钟后,该车离开。随后,李志强把儿子放在副驾驶位置,开车离开宾馆停车场。汽车行至龙翔路时,两辆警车突然从后方驶来,前后别住李志强的车。李志强说,此时,从车上冲下十余名警察,不断拍打其车门。李志强称自己未做任何反抗,打开车门后,他即被警察按倒在地,双手被铐住,膝盖及裤子有破损。一名民警把其儿子抱出车外,其子不断大声尖叫。

  随后,李志强父子二人被带至花园路派出所,经调查、审讯、查看监控录像、指认等程序,警方确认李志强并非盗窃嫌疑人。凌晨1点左右,李志强被允许离开。花园路派出所副所长向其道歉,赔偿其在抓捕过程中损坏的裤子300元,并承诺赔偿其汽车的划痕修理费。

  “我去餐厅吃个饭,怎么就成盗窃团伙了。”李志强说。李志强的妻子说,其子直至昨日仍不断大哭,逢人便讲“我爸爸被警察抓走了”。李志强表示,此事对其名誉及其在孩子心中的形象影响极其恶劣,尤其对小孩心理影响极大,要求警方给个说法。

  ■释疑

  >>疑问一:警方为何抓错人?

  李志强说,派出所民警告诉他,是日昌餐馆举报其为盗窃团伙,以老人孩子为掩护,经常出入该餐馆。

  昨天下午,日昌餐馆一刘姓负责人否认此事,称该餐厅只协助警方提供监控录像,未举报任何人。昨天,海淀警方透露,事发前,他们接到群众报警,有两三个人,进入日昌餐馆长时间后,不仅没点菜,而且不停地穿梭在就餐顾客当中,偷看就餐人员的情况。就在此前半小时左右,刚好附近的汉拿山有顾客提包被盗,几名便衣民警根据报警人提供的车牌进行跟踪。核实抓错嫌疑人后,值班副所长立即赶了回来,向当事人致歉,并赔偿了衣物损失。一位知情人透露,此事并非报假警,可能是线人提供的车牌号有误。

  >>疑问二:抓捕时民警曾用枪?

  李志强说,抓捕时,有十多个警察从警车上下来,其中有便衣,还有6名持枪警察。“他们当时用枪指着我。”对此,海淀警方称,因线人举报对方是一盗窃团伙,警方便调来了附近的巡逻车进行增援,巡逻车民警下车时,确实手持枪械,但未指向李志强。“当时抓人时上的都是便衣,并未带枪,巡逻民警只是远远站在一旁。”对于李志强膝盖伤痕及裤子破损,警方称,是铐他时所产生的肢体冲突所致。

  >>疑问三:出警程序是否适当?

  李志强说,别人举报了自己,警察就来抓人,那以后他举报别人,警方是否也会这样抓人?对此,一位警方人士称,按照程序,民警接警后,须出警开展工作,而因为此类报警比较特殊,民警也只能将嫌疑人先行控制,再进行核实调查,程序上并没有错误。如举报人报假警被证实,警方可按相关规定对其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