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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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女孩称能提供经适房房源
昨天9时50分,80后出生的梁某被法警押进法庭。她的“发小”刘某、男朋友王某也被牵连入案。3人共同站在了被告席上。梁某身高大约有1米六五,长得很清秀,让人很难将她与“大骗子”联系在一起(如图)。在整个庭审中,梁某思维极其敏捷,说话干脆利落。
据指控,2006年至2008年期间,梁某假冒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天鸿公司)的工作人员,虚构出售经济适用房的事实,以天鸿卓越房地产公司项目部等单位的名义,先后与多名受害人签订了《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北京市经济适用房购买定金合同》等虚假合同,或者通过中间人与购房人达成购房的口头协议,骗取购房款1400余万元。
“我对起诉的金额和部分事实有异议!”梁某对法官说。公诉人问“你有出售经济适用房的能力吗?”“我能提供经济适用房的房源。”梁某强调说,她从首开天鸿公司拿到30多套经适房。这样的说法让所有人员吃了一惊。公诉人与梁某就几十名受害人的姓名和房款进行一一核对。只要购房人的名字从公诉人口中说出,梁某就不假思索地报出该人所缴纳的房款数额。
■托熟人弄来新房钥匙行骗
在庭审中,梁某交代说,她曾在2006年销售过经适房,对销售经适房的程序十分了解。当有人找到梁某想通过关系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梁某就与受害人签订经适房买卖合同,收取数额不等的房款,她还为这些受害人打了收条。
“我找过首开天鸿公司的汪某(音),汪某跟天鸿下属物业公司说过,可以为我带去的购房人办入驻手续。”梁某说,就是通过这样的途径,她为40多名购房人办好了入住手续。这些购房人拿到了经适房的钥匙,其中有的人已经住了进去,有的人准备进行装修。正因为看到了房子,不少受害人轻信了梁某,又拉来了自己的亲朋好友。
对于首开天鸿公司为何没有得到房款就为购房人办了入住手续,梁某解释说,她也没有想到,这是“歪打正着”。在作案中,梁某为了获得购房人的信任,让“发小”刘某冒充天鸿公司工作人员,两人一起去跟购房人签合同。
2008年,首开天鸿公司的工作人员到小区办事,偶然间发现并未销售的房子有人居住。后来才发现,公司的房子居然已经被别人卖掉了。
此时,梁某因卖房变成了“大款”。她已用部分诈骗的购房款,为男友购买萨博轿车,送给男友的手表价值12万元,梁某自己的坐驾也是一辆宝马车。
受害人:所有积蓄
换来梦一场
刘先生是其中一名受害人,刘先生说,自己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梁某,梁某说她可以搞到经适房,只要符合购买经适房的资格,就可以申请购买。刘先生按照梁某的要求提交了自己的收入证明、身份证明,梁某与他签订了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刘先生看到这份合同上盖的是首开天鸿公司的章。
“我开始还有些担心。”刘先生说,他第一次只给了梁某6万元,大约过了两个月,梁某带着他到首开天鸿公司下属的物业公司办了入住手续,他拿到房子的钥匙,才又给梁某打过去剩余20多万房款。刘先生觉得能够买上经适房是件好事,就跟自己的亲戚朋友说了。他的亲戚也找到梁某,请她帮忙办理购买经适房手续。他的亲戚总共买了两套经适房,给了梁某60多万。
2008年4月,他的房子突然被封了。“我每月只有1800元工资,为了能从梁某处买到经适房,我拿出了所有的积蓄,还向朋友借了8万元。”刘先生说,他家原来租房住,拿到经适房钥匙后,就退了租的房子,没想到,他准备装修房子时,房子就被封了。他现在只得再次租房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