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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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6月17日上午10时许,事主李某良到中山三角公安分局报案称,女友古某霞于6月12日从三角镇某幼儿园将李某与前妻生的儿子带走了,事后打电话向李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
中山三角公安分局联合市局刑警支队成立专案组,走访中了解到,古某霞有一个姐姐在深圳南山区工作,她极有可能逃往深圳躲避。6月19日凌晨,警方驱车赴深圳进行抓捕。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成功将古某霞抓获,被绑架儿童获救。
据古某霞交代,她因感情受挫和多次催讨欠款未果的情况下实施绑架行为的。
原来,李某良离婚后,今年1月经人介绍认识了古某霞相识,两人迅速恋爱。恋爱期间,因经济拮据,李某良先后向古某霞借款3万多元,用来购买车辆等物品。
一次偶然的机会,古某霞发现李某良与另一女子有暧昧关系,两人的恩爱甜蜜的日子由此结束。李某良向古某霞提出分手,古某霞恼羞成怒,于6月12日借送李某良的儿子李某锋上学之机,将其从幼儿园带走。此后几天,古某霞多次与李某良联系,并称自己已经照顾李某锋一段时间,与小孩已经有了感情,希望能够与李某良重归于好,不然的话就要李某良一次性给其10万元。
目前,涉嫌绑架和勒索的犯罪嫌疑人古某霞已被三角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处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