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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认定为出嫁女 十年未获拆迁补偿(组图)

时间:2009/12/7|

阅读量:1127|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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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9年12月07日金羊网-羊城晚报
女子被认定为出嫁女十年未获拆迁补偿(组图)
  低矮的平房,就是谭亚广的家。自己打的井,成了谭家生活用水主要来源,但垃圾遍地的地下水早已被污染,不敢喝了。

女子被认定为出嫁女十年未获拆迁补偿(组图)
这是棚屋唯一光鲜干净的一面,墙上的东西,显示着这个家庭曾经拥有的生活与快乐。

  文/图 本报记者 孙朝方

  关注出嫁女

  冬天的早晨,寒意袭人。

  广东茂名市新塘仔村,48岁的谭亚广骑摩托车出门了,这是她每天必做的营生:跑到几十公里外的乡下,贩点农产品,赶城里的早市。辛苦挣来的微薄收益,是一家六口的生计依靠。

  12月5日,谭亚广比平时稍早回到家———一间空旷荒地上的孤立棚屋,自从十年前自家房子被征地拆迁后,这里就成了她和家人的临时居所。几年前,全村人陆续回迁进宽敞漂亮的楼房,谭亚广却永远失去了曾经温暖的家园,她连建房用地都没拿到,一家人只能住在几十平方米的阴暗棚屋。

  这一切,皆因一个她至今仍不知所谓的称呼———出嫁女。“国土局说我是出嫁女,没资格安置建房用地,农业局说国土部门这么做违法,应该给我安置。”谭亚广叹气。为了拿到一块本该属于自己的地建房子,十年来,她成了当地有名的信访户。

  然而,在两个部门的“意见相左”和长久的期盼中,谭亚广迎来了一连串的失望:国土部门催她拆迁,住处停了水电,房产商砌围墙封了棚屋……几个月来,谭亚广出门时总不忘叮嘱丈夫把好门,她怕“没人的时候棚屋被拆”,到时无家可归。

  前两天,茂南区政府再次答复她的信访,说“不给你建房地是违法的”。谭亚广没觉得开心,折腾了十年,她有些心灰意冷。“没有我们家这么惨的了”,她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尽头。

  人物:谭亚广

  故事:

  1982年招郎入赘

  1999年,政府征走了茂名新塘仔村全部土地,谭亚广家被要求搬迁

  一年后,公布建房用地名单,谭亚广家榜上无名,从此开始漫漫上访路

  去年10月,茂名国土局发出通知,要求谭亚广一个月内自行拆除临建房

  今年10月,谭家周边数十亩地被围墙封了,被告知,马上拆临建房走人,否则后果自负。谭家面临无处可居

  说法:

  当地国土部门:谭亚广是不迁户口的出嫁女,无权分配搬迁安置地

  当地农业部门:谭亚广与子女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享分配权

  广东省妇联:已介入调查此事

  照顾一家病残 无奈招郎入赘

  婚后,谭亚广的户口一直留在村里,丈夫也没把户口迁来合户

  谭亚广是土生土长的新塘仔村人,有着一个特殊家庭:父亲瘫痪,母亲常年患病,哥哥和弟弟先天残疾。就这样,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全家人都希望她能找个肯入赘的女婿。1982年,经人介绍,谭亚广认识了现在的丈夫梁辉鹏。那时,梁辉鹏是非农村户口,在茂名市上班,单位没有住房,愿意入赘谭家。

  “从结婚那天起,他就一直住在我家,无怨无悔地帮我照料这个残缺的家。”谭亚广说,因为无法出远门,两人就边耕田边在周边做点小生意,日子过得倒也平静。不幸的是,1984年,母亲患血癌病故。两年后,嫂嫂难产去世。经不住打击的父亲患了中风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婚后,谭亚广的户口一直留在村里,丈夫也没把户口迁来合户。1986年,村里新一轮土地调整,收回了谭亚广的农田。“那时,我们一家11口,挤在几十平方米的旧房子里。”谭亚广说,随着儿女的长大,住房紧迫成了生活的大障碍。1987年,谭亚广夫妇借钱,以哥哥的名字申请合建了两套房子,和哥哥各居一套。不久,茂名市建设乙烯工程生活区,征走了村里的大部分土地。

  1993年,学过工程施工管理的梁辉鹏有机会到深圳发展,跟老婆商量,谭亚广瞅着四个要吃饭、要读书的子女,加上家里的一摊子,想想放弃了。至今说起,梁辉鹏仍带着些许遗憾:如果当年去了,生活就不是今天的样子了。那时,入赘谭家的梁辉鹏并没想到,他和家人的生活,会因一纸户口,陷入长久的困境。

  老屋征拆十年 新居成了泡影

  拆了511.33平方米房屋,征了两亩六分地,安置建房用地,怎么没了份

  梁辉鹏入赘的20多年,看着周边的乡村,被城市一点点吞噬,他甚至曾为此欣喜,因在茂名近郊,新塘仔村较早进入了城市的怀抱。

  1999年,政府征走了新塘仔村的全部土地,谭亚广一家被要求搬迁。当时,她向征用单位解释了自家的情况,一位负责动员搬迁的负责人承诺会妥善处理,并让她带头签名。谭亚广于是带头主动拆掉房子,随后,国土部门和拆迁公司确实也依照实际情况和协议,给谭亚广安排了临时住所用地,发了临建费。

  那阵子,谭亚广觉得,城里人的幸福生活,离自家不远了。她的想法朴素也很现实,等分到地盖了新楼,有了租金收入,用来做点小本生意,一家人吃穿不愁,四个孩子的读书钱也有了指望。

  然而,一年后,新塘仔村公布建房用地名单,谭亚广满心欢喜地跑去看榜。名单上没有她和家人的名字!谭亚广傻眼了。

  “拆了我家511.33平方米的房屋,征了两亩六分地,地上还有106棵果木。”谭亚广不明白:到了安置建房用地的时候,怎么没了自己的份?2000年7月,谭亚广向茂名市政府提出安置建房用地的申请,当时的新塘仔村委会和所在的高山镇政府都予以确认,村民们也联名为其证明。

  答复很快来了,茂名市国土局称,谭亚广是出嫁女,不属“经批准的男到女家落户”,按照当地一贯做法,凡是出嫁女均无资格参加其原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分配。还举例说,1994年政府发给该村的乙烯征地款,就没有谭亚广夫妇及其子女的名份。国土局确认了谭亚广与哥哥合建房屋的事,但认为,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作为出嫁女,谭亚广一家“不是拆迁安置用地人口,不能给予安置用地”。

  老屋拆了,盼望中的新房不明不白成了泡影,从此,谭亚广开始了漫漫上访路。

  窝棚马上要拆 没家何处安身

  周边数十亩地被围墙封了,装门上锁,很快被告知,马上拆掉临建房走人,否则后果自负

  谭亚广一家暂居的棚屋,在茂名市迎宾三路的一块杂草丛生的空地上。新塘仔村被征地后,村里人大都曾住在这里的临建房。

  2004年前后,村里人陆续回迁进了新楼房,很快,曾经热闹的临建房区,剩下谭亚广家孤零零一座棚屋,窝在周边矗立的高楼大厦间。去年10月,茂名市国土局发出拆迁通知,要求谭亚广在一个月内自行拆除临建房。随后,谭家的棚屋便被停水停电至今。“每天都要跑到村里去借水吃。”梁辉鹏说,因为夏天用水量大,他不得不花几百块钱请人在棚屋旁打了口水井,但“水被污染了,根本不敢吃”。记者看到,井口附近遍地垃圾,数米外的沟里满是黑臭的污水。

  在棚屋里住了十年,遭遇过好多次台风而屋顶被风掀起的情景。走进棚屋,尽管在阳光普照的午后,但一股夹着霉味的潮气迎面扑来。屋里的家具很简陋,四处破败的场景,暗示着主人已好久没有打理了。一面贴着几张学生奖状的墙,给黯淡的屋里添了几分光鲜。如今,四个孩子都已外出读书或工作,谭亚广两口子独守棚屋。谭亚广的哥哥,住在棚屋的一间房里,因为瘫痪在床,谭亚广常常要赶着回家照料。

  前不久,梁辉鹏跟附近的小区商量,花钱自己动手接来了电,“没电的日子实在没法过”。然而,麻烦却不止如此。

  今年10月初的一天,一大群人突然装备齐全地跑来,把谭亚广家周边数十亩地用围墙封了,还装了大铁门,上了锁头,请人日夜看守。梁辉鹏很快被告知,马上拆掉临建房走人,否则后果自负。

  “拆了房子,让我们一家去哪里?”谭亚广一脸愁容,望着一边抽闷烟的梁辉鹏,“现在我们每天都提心吊胆过日子,就怕哪天房子拆了,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说法

  当地农业局:国土局做法违规违法

  当地国土局:出嫁女不能参与分配

  “即使不给我安置建房用地,我现在的临建房,也不该让我拆。”谭亚广说,这块地是当年政府给村里的留用地,自己应享分配权。

  据调查,该地为1992年茂名市乙烯生活区征地农民留用地,按当时在册村民人口每人计留19.5平方米,其中每人15平方米计留给村民小组,每人4.5平方米计留给村委会作解决今后“三无”居(村)委会用地。2007年,当地国土部门对新塘村留用地进行确权,但核定村民人数时,谭亚广一家不在其中。

  “我和四个孩子都是征地在册的原村民人口,怎么连留用地都分不到?”谭亚广困惑又无奈。于是,今年3月,谭亚广向茂名市农业局和茂南区农业局提出申请确权。两级农业部门调查后认为,谭亚广及其子女是新塘仔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所有村民一样,应该享受安置建房用地及土地被征收的收益分配权,国土局把谭亚广定性为“出嫁女”,违反了中央及省市政府的相关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

  谭亚广似乎看到了一线曙光。然而,茂名市国土局坚持认为,谭亚广是不迁户口的出嫁女,不是新塘仔村经济合作社成员,无权分配搬迁安置地。谭亚广多次向政府反映,收到的却是国土部门的不予受理书。

  据记者调查,国土部门不给谭亚广分地建房的所谓“规定”,是1992年茂名市政府发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暂行规定》,国土部门参照的相关条款是:“原籍在搬迁的村庄,有房屋需要搬迁,但如属户口已迁出该村的人口(包括出嫁女及其子女)……均不属安置用地人口”。而谭亚广向记者出示的户口簿等显示,她和四个子女的户口一直在新塘仔村,从未迁出过。

  广东省妇联:

  确认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应该享有平等土地权益

  对此,广东省妇联权益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只要确认了谭亚广是新塘仔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应该享有平等的土地权益,与是否出嫁女并无干系。据悉,目前广东省妇联已介入调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