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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新拆迁条例倾向按市场价补偿

时间:2009/12/29|

阅读量:1129|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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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09年12月29日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新拆迁条例倾向按市场价补偿

  国务院法制办:“你把人家房子拆了,总得让人家有能力购买新房子”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日前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目前法制办正在就征收条例草案征求地方意见,并还将请被拆迁人表达意见,草案修改完善后,将会尽快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针对征收条例制订中遇到的困难,曹康泰将之概括为三个主要问题。首先面对的是如何界定公共利益的问题,他表示,征收条例将会采取列举的方式界定公共利益,且倾向于采取对公共利益进行范围较窄的界定,不过这遭遇了地方的不同意见,地方希望能够将之界定得宽一点。

  征收条例遇到的第二个困难为征收程序,曹康泰介绍,包括征收程序由谁启动等问题都需要征收条例作出规定。

  此外,补偿问题也是难点,曹康泰表示,法制办倾向于按市场价格补偿,“你把人家房子拆了,总得让人家有能力购买新的房子”。 据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