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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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男子想和前妻复婚,被拒绝后恼羞成怒持刀砍伤对方。记者昨悉,硚口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4年。
据查,陈某与妻子阿芳(化名)因性格不合而离婚。但是,陈某对阿芳仍然旧情难忘,多次提出想和好。阿芳的拒绝,令陈某感到非常绝望。
2009年 5月的一天,陈某携带一把菜刀,又找到了正在上班的阿芳。他再次劝说阿芳和自己复婚。但阿芳对陈某根本不予理睬,并让陈某赶快离开,不要影响自己工作。情急之下,陈某亮出菜刀朝阿芳挥过来。阿芳来不及防备,头部、肩部被砍伤,血一下就流出来。这时,阿芳的同事发现,赶紧冲过去制止。公安机关接警后赶至案发现场,将陈某抓获。
后经医院检查确诊,阿芳的头部、面部、左肩等部位均被砍伤。经法医鉴定,其损伤程度为重伤,伤残程度达6级。当日,陈某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被批准逮捕。
近日,硚口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故意砍杀他人,欲图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造成后果较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但被告人在实施杀人行为的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具有犯罪未遂情节;在审理期间,陈某能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记者沈度 通讯员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