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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强占前妻房产 用父母当人质抵抗执法

时间:2010/1/18|

阅读量:1116|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10年01月18日  广西新闻网
上门女婿强占前妻房产用父母当人质抵抗执法
在执行过程中,救护车先把患病老人接走。王子游摄

  广西新闻网北海讯 (记者许海鸥)北海市铁山港区一男子在侵权纠纷中不履行法院判决,竟让八旬高龄的父母当“人质”抵制法院执行。两年来,被执行人用尽了所有对抗手段,法官也尝试了多种调解方法仍无济无事。1月13日上午,法院第三次前去执行,终于治服这名“老赖”。

  女婿离婚不走人

  据办案法官介绍,此案的被执行人陈某是铁山港区一国有农场的职工,今年42岁的陈某于2007年3月与前妻廖女士离婚。由于陈某是上门女婿,结婚后一直住在廖家。后来,陈某的岳父廖先生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了一栋三屋半高的联体别墅,房屋建好后,产权证办到了廖先生名下。

  离婚后,廖先生要求陈某及他的父母搬出别墅,陈某则表示,房屋是他和廖女士结婚期间所建,拒绝搬出。

  为此,廖先生以陈某侵占房屋所有权为由,向铁山港区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在廖先生名下,可成为确权的依据。于是在2007年12月10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陈某于3个月内搬走。

  之后,陈某未上诉,可也没搬走。2008年5月10日,廖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办案法官介绍,通过了解,该房屋兴建时,大部分资金是廖先生出的,陈某的确出过部分钱。但是,陈某由于好赌,在当地欠了许多赌债,廖先生曾替他偿还了不少赌债。

  两次执行执行难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于2008年6月2日向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他依法办事。可到期后陈某还是我行我素。法官多次找他做思想工作,陈某仍不愿搬出。

  6月20日,法院在发出强制搬迁公告后,出动法警,并请来了搬家车辆强制搬迁。可是,当事人陈某外出躲避,家中只有瘫痪在床并患有高血压的80多岁老父和母亲。当执行法官来到被陈家侵占的廖家,陈母睡在楼梯上阻挡,陈家族人也赶来阻挠,并威胁请来的司机,导致执行未果。

  2008年10月,房主廖先生多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第二次执行,陈家又以瘫痪在床的高龄父亲和母亲的生命相威胁。由于强行劝离老人可能会发生生命危险,第二次强制搬迁又未成功。

  院长立下军令状

  2008年10月21日,法院传唤陈某,准备拘留他。陈某要求法院给3个月时间申诉,并承诺之后申诉有无结果都愿自动搬出,并由该镇的同族族头、自己的母亲和妹妹担保。

  法院为了使陈某心悦诚服地履行判决书义务,同意了他的请求。

  3个月后,陈某申诉无果,却对自己当初的承诺反悔。为此,陈某和他的妹妹分别受到了拘留、罚款的处罚。感到执行压力加大的陈某,终于搬出了廖家,但他却把高龄父母留在房内“坚守”。

  此案执行难的最大的障碍就是陈家患病的高龄老人。此外,陈家兄弟姐妹都对法官表示,不愿接纳80多岁的父母,就算法院将两名老人搬出,安置也成问题。

  铁山港区法院管院长对记者说,基层法院执行难,其实是难执行。“当时有朋友劝我,要是死了人,你这个院长就当到头了。可是不执行,法律尊严何在?”管院长遂向上级立下军令状:执行若出现问题院长负责。

  充分准备终成功

  为了顺利执行此案,铁山港区法院开始精心准备。法官在陈某父母工作过的农场走访得知,农场当年分了3间平房给老人居住,陈某的妹妹就住在这里。法官决定将老人安置到平房内。

  随后,法院做出了详细的执行方案,他们请来医务人员参与,调用救护车一路护送,以保障老人的身体健康,并制定了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又请来人大、政协代表监督执行过程的合法性。

  由于准备充分,1月13日的执行过程较为顺利。在敲不开门的情况下,法警从2楼的窗户进入房间打开了门锁。之后,法警一直陪同劝慰陈的父母。当天便将两位老人和5车物品送到农场分给陈家的房屋里安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