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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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金黔在线讯 毕节市海子街镇桥头边村村民罗朝军因怀疑妻子有外遇,乘妻子熟睡之机,将浓硫酸泼在妻子的脸上和胸部。日前,记者从毕节市人民法院了解到,罗朝军因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经审理查明:去年8月13日上午9时许,罗朝军之妻史某带着儿子一起外出烧香。由于史某儿子搭乘的摩托车翻车,手脚受伤提前回到家中。罗朝军下班回家后,听儿子说史某与中年男子宋某一起乘摩托车外出,便怀疑两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史某回到家中后,罗朝军便与史某发生争吵。当晚11时许,罗趁史某熟睡之机,用事先准备好的浓硫酸泼向史某的脸部及前胸。经法医鉴定,史某的损伤为重伤。事发后3天,潜逃在外的罗朝军到毕节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