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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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早报记者 李淑平 陈伊萌
通讯员 徐蕾蕾 周尧杰
男子来沪打工后认识了女友并有了爱情结晶,提亲时却因礼金与“岳父母”产生矛盾。男子一怒将“岳父母”家中的财物烧毁。今年1月28日,经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钱文力(化名)以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09年10月26日晚,一名年轻男子用汽油助燃烧毁嘉定一出租屋,男子被民警当场抓获。纵火男子钱文力事发时刚满18岁,他交代称,自己2007年认识了同样16岁的女孩芳芳,并有了孩子。芳芳生下孩子后,钱文力和父亲来到芳芳父母处提亲,但双方在礼金及孩子抚养的问题上产生分歧,提亲搁浅。在一次争执后,钱决定到“岳父母”家要回孩子,同时买了半桶汽油用以威胁。进门后,钱文力径直将汽油往屋内浇去,最终纵火烧屋。
1月28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嘉定区法院以放火罪判处钱文力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