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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赠房给儿子后又出卖被起诉

时间:2010/2/1|

阅读量:1155|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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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10年02月01日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张女士先将楼房赠给儿子小李,又在再婚后把此房卖掉。小李以不当得利为由,将母亲和继父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卖房获得的40万元。密云法院日前受理了此案。

  2005年,张女士与前夫离婚,双方约定在密云一个小区的一套房屋所有权归张女士所有。同年11月,张女士与儿子小李签订赠与协议,将该房赠给小李,但未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2007年初,张女士与王先生再婚,王先生因拆迁获得一套楼房,他一直想卖掉,却因没有产权证未果。王先生遂提议用回迁房换小李的房子,把小李的房卖掉后钱归自己。2008年初,张女士和王先生把赠给儿子的房卖掉,得到40万元。但此后小李和继父王先生换房却出了问题,去年底法院另案确认这份换房协议无效后,小李将母亲和继父起诉,认为两人将赠与自己的楼房出卖属于不当得利,要求返还房款。

  庭审中,张女士认可小李陈述的事实和诉讼请求。但王先生辩称,换房协议已依法被确认无效,且小李不是卖出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权请求归还不当得利。目前法庭尚未对该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