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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要求变卖房产遭拒杀死父母被判死刑

时间:2010/4/29|

阅读量:1120|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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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10年04月29日  钱江晚报

  本报讯 死刑!昨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这个判决,对机场路三里新城桂苑逆子杨见青来说,是个并没有什么悬念的结果。

  法庭上,杨见青一直抬头听着审判长读宣判书,当听到自己“被判死刑”几个字时,他还是保持着一贯的镇静。“杨见青,你听清楚了吗。”法官问。“嗯。”杨见青轻轻应了一声。

  对杨见青提出之所以杀害父母“是因为看到老父亲当时在掐母亲,一时冲动丧失理智后才临时起意”,法院认定,杨见青欠有债务200多万元,其中30万元债务是用父母名下的农药厂宿舍作抵押借得,他向父母提出变卖这套房产偿还债务的想法后,遭到父亲的反对及责骂。综合分析证据,杨见青“杀死父母、变卖父母名下房产”的动机成立。临时起意杀人的说法,仅有杨见青的辩解,没有其他证据印证,且违背事实和常理,法院不足采信。

  而且法院认为杨见青作案动机卑劣,手段残忍,且认罪态度较差,情法不容,予以严惩。辩护人称杨见青无犯罪前科,请求给杨一个重新做人机会的意见,法院也不予采纳。

  本报记者 娄炜栋 本报通讯员 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