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8 19:24 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张玲 通讯员 田明鑫)日前,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一案获判,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
2006年2月14日,被告人周某冒用刘某身份办理了个人储蓄卡开户,并在卡内存入人民币8860元,后该账户经刘某挂失后被银行依法冻结。
被告人周某为了将卡内的钱取出,于2006年12月伪造了一份内容为将该银行卡内存款退还给其本人的深圳市ХХ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并购买了一枚伪造的深圳市ХХ区人民法院印章,加盖在伪造的民事裁定书上。后因银行发现该裁定书系伪造,遂报警。被告人最终落入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