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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被误当通缉犯羁押12天续:义乌警方道歉(图)

时间:2010/7/29|

阅读量:1268|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10年07月29日  信息时报
少女被误当通缉犯羁押12天续:义乌警方道歉(图)
昨日,重获自由的林贝欣和妈妈坐在床上接受记者采访。

少女被误当通缉犯羁押12天续:义乌警方道歉(图)
12个失去自由的日子,林贝欣回忆起来仍痛哭不已。

少女被误当通缉犯羁押12天续:义乌警方道歉(图)
义乌公安局的撤销案件决定书。

  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蔡胜龙 摄影 信息时报记者 叶伟报

  在广州打工的陆丰籍女孩林贝欣从未出过省,却被浙江义乌警方作为匪首“通缉”。7月16日,19岁的她被关进看守所,其后更千里迢迢被移送至浙江义乌,整整12天失去人身自由。《信息时报》分别在7月23日和26日对此事进行报道。

  昨日凌晨,女孩林贝欣终于回到广州。虽然当地警方承认确实“抓错人”,并且通过正式道歉并删除通缉信息,但留给女孩林贝欣的心灵创伤却一辈子都很难痊愈,她拒绝了警方2000元的赔偿,只拿了100元作为应急,孤身回到广州。

  义乌警方道歉“已删除通缉信息”

  昨日义乌警方通报了该事件发展的始末。经过一系列侦查和调查后,义乌警方最终排除了林贝欣涉案嫌疑,于2010年7月27日晚上送其坐飞机回到了广州老家,并提前通知家人到机场接机。

  警方指“林贝欣”6次入住酒店

  据悉,林贝欣被抓,疑为身份证被盗用,不法分子很可能利用了她被盗的身份证作案。经调查结果显示,2007年8月,林贝欣的背包曾经在广州打工的地方被盗,内有身份证等物(当时未报警)。2007年9月2日至2008年4月21日,有犯罪嫌疑人曾先后四次用林贝欣的身份证登记入住广州市的酒店、宾馆;2007年9月25日至2008年9月11日,有犯罪嫌疑人曾先后两次用林贝欣的身份证登记入住浙江省宁波市、义乌市的酒店、宾馆。

  7月16日晚,广东越秀警方抓获林贝欣,并于7月17日通知了义乌警方。义乌警方接到广东警方情况通报后高度重视,立即派出办案人员到广州和湖南莱阳等地,对林贝欣是否涉案的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2010年7月18日,林贝欣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陆丰市公安局瀛北派出所出具证明称,林贝欣曾于2007年9月9日在该派出所报称身份证在广州遗失,并补办了身份证。2008年9月11日,义乌警方破获该起盗窃团伙案件时,林贝欣应在广东工作,在义乌登记使用的林贝欣身份证不是林贝欣本人使用,另有其他犯罪嫌疑人,可排除林贝欣涉嫌该起盗窃案。

  林贝欣在义乌接受警方调查期间被安置在宾馆,警方为其购置了换洗衣服,妥善安排了食宿。为了方便其与家人联系,警方还为其购置了手机,并在其乘机返乡时给了适当零花钱。

  已向林贝欣本人及其家人道歉

  义乌警方对此事件已向林贝欣本人及其家人道歉,删除了通缉她的信息,并表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补偿或赔偿。义乌警方表示,将继续加大办案力度,查明盗用林贝欣身份证的漏网在逃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将总结吸取此事件的深刻教训,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目前,林贝欣本人对义乌警方按法律程序所做的工作表示理解。

  27日上午 义乌

  案件撤销 她拒绝了2000元赔偿

  7月27日,林贝欣被带到义乌市稠城派出所办理案件撤销等手续。义乌警方给她买了一套衣服、一些礼物和一部手机,向她表示歉意,并拿出2000块钱作为赔偿,“他们说如果觉得补偿金不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申请赔偿。”

  林贝欣接受了义乌警方的道歉但没接受2000元赔偿,她只想着回家,为了便于联系家人,她收下了手机和100块钱应急,以防在机场找不到家人可以打的回家。27日下午,义乌警方开具了临时身份证明,将林贝欣送上飞往广州的航班。

  27日深夜 广州

  回到家 奶奶剥了个熟鸡蛋给她“压惊”

  林家的人前日傍晚6时多就到机场接机,然而飞机到达的时间一推再推,晚上11时05分飞机才降落。得知孙女平安到达,在家等候的奶奶很开心,“放心了,放心了。”零时15分,一家人终于在楼下团聚,奶奶按照家乡习俗抛出一个生鸡蛋在地上摔得稀烂,说这样可以“驱邪避祸,除除秽气”。泪眼婆娑的奶奶回家后紧拉着孙女在床边坐下,亲手为孙女剥了一个熟鸡蛋,让她吃下“压惊”。12天来母亲胡瑶天天苦等盼着女儿回家,声音已经哭得沙哑,看着女儿回来她又忍不住掉眼泪,心疼地说“女儿明明是被冤枉的,为什么还要被关这么久?”

  义乌警方三张“决定书”

  监视居住决定书

  这份决定书写着:“犯罪嫌疑人林贝欣因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决定在义乌市红灯阁宾馆608间对其监视居住……监视期限从2010年7月23日起算。”

  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7月27日,义乌警方又出具“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现因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决定解除对其监视居住。”

  撤销案件决定书

  7月27日,义乌警方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上写:“因没有犯罪事实,决定撤销该案。”

  家属要索赔

  “为什么我们的申辩一点效果都没有”

  “整整12天失去人身自由,她也有心脏性疾病,要是出事怎么办?”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林贝欣的家人不满地控诉,而19岁的林贝欣则一直低着头哭泣,说到伤心处,母亲也跟着一起痛哭。

  林贝欣说,她现在想好好休息一阵,暂时没有工作的打算,也不想出外。在这个女孩心里,她的尊严受到极大伤害,她承受不了。“老家和单位的人都知道这件事,出去人家肯定要问,我受不了别人那种眼光,(这件事)留下的创伤我一辈子都忘不了,我想要讨回公道,还我清白。”

  想打官司却无力承担费用

  林家有7姐弟,父亲两年前患病去世,因家境贫穷林贝欣三姐妹早早辍学出外打工,供养家里读书的两个弟妹和70多岁的祖母。母亲胡瑶说,女儿平安回来她已经很开心,如今一家人想要为女儿讨回公道,然而如果要索赔家里却无力承担诉讼费用,现在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

  林贝欣说,义乌警方解释是因偷窃团伙的头目盗用其身份证在酒店开房,其团伙成员被抓后又一口咬定头目叫林贝欣,“他们说我跟那个头目长得很像,所以他用我的身份证一直没有被怀疑。”

  证明清白的材料交了  为什么还要押到义乌

  但是家人质疑:林贝欣的身份证已经在3年前丢失后到当地派出所挂失补办,即使当天抓到人了,听林贝欣的申诉后,警方只需要去当地警方核实,就无需将人抓去义乌。“怎么可以这样草率就抓人?证实清白的材料也都交上去,家里人还放弃尊严又跪又求,为什么我们的申辩一点效果都没有,人还要被关进看守所,又要被押到义乌那么远?”

  林贝欣称,义乌警方道歉时“承认是工作失误抓错人”。

女孩回忆含冤被羁押12天经历:日日洗厕所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蔡胜龙

  在林家姐妹居住的出租屋里,有一本台历摆放在电视机上,细心的二姐林龙腾在台历上记录了12天来每个重要的日子:16日,被抓;20日,下广州(母亲和祖母赶到广州);25日,回照子(编者注:回去照顾儿子的意思,大姐因儿子高烧不得不回陆丰);28日,回来(老三林贝欣回家)……

  昨日,林贝欣回忆起12天来发生的一切仍痛哭不已,她说留在心里的创伤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进看守所前衣服上的纽扣和拉链全被剪掉……裤子到第二天才还给我,已被剪得破破烂烂。当时我只穿着上衣走进监房。

  在这里,每天都要洗三次厕所,二三十人共用一个厕所,又脏又臭,她们说规定新来的人要洗厕所。

  真的很害怕,每天晚上都做噩梦,家人无法联系,又不知道还要被关多久。”

  16日:广州被抓

  派出所“赎人”,反被铐走

  林贝欣回忆说,7月16日晚8时多,未满18岁的室友小婷借用她的身份证到附近网吧上网。晚上9时多,小婷忽然打来电话,称自己被带到珠光街派出所,民警要她也过去。林贝欣当时以为是因小婷冒用身份证出事,派出所是要让自己去证实并“赎人”。她没有多想,带上100多块钱就出门。由于不认识路,于是又找四妹和表弟相伴一起打的去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小婷先被释放,林贝欣却被单独带上二楼的办公室,民警说的话让她难以置信,“他们说我在义乌偷东西,还说了几个人名问我认不认识,说这个盗窃团伙用我的身份证开房住宿,被抓后供认我是团伙头目。我根本没去过义乌,可警察根本不听我申辩,只是说‘做没做过你自己清楚’。”林贝欣说,当晚她再没跟家人见面,她被反拷双手径直带到萝岗的看守所。

  四妹林吉会说,当晚,众人在楼下等到11时多还不见三姐下来,后来民警通知家属领回林贝欣的首饰、手机等物。“我们觉得奇怪,怎么三姐不能走。后来警方才说她是通缉犯,要按规定拘留。”林吉会说,当时他们都不敢相信,几人回去叫上家人一起到派出所问个明白。但家属赶到时,林贝欣已被押走。

  20日:被拘押

  只穿上衣进看守所,日日洗厕

  后来家人从老家的派出所得知林贝欣是被误为在义乌偷窃作案的“匪首”通缉被抓。二姐林龙腾说,“她从未出过省,人也内向胆小,连出门都要有人陪,我们三姐妹一直在广州,怎么她一个人会到义乌作案呢?”7月20日,林贝欣的母亲和祖母特地从陆丰赶到广州,一家人为证明她的清白奔波准备书面材料,但材料提交几天后依然没有消息,警方又不允许探视,一家人都很担心。“奶奶在派出所又是求又是跪,说孙女是冤枉的,希望能见她一面,顺便带点衣服和吃的东西,但他们都不许,说看守所里什么东西都有不用担心。”

  家属担心林贝欣在看守所会被人打,担心她会想不开,却只能干焦急。昨日,林贝欣回忆在看守所度过的6天还心有余悸,“进看守所前衣服上的纽扣和拉链全被剪掉,怕我们自杀,我的裤子到第二天才还给我,裤子已被剪得破破烂烂。当时我只穿着上衣走进监房,里面有二三十人,眼睛都直直盯着我,我很害怕,不知道她们会不会伤害我。衣服几天里都没得换,饭盒是别人以前留下的,我用水冲了一下还是很脏,晚上就睡在水泥地板上,饭吃了两口就不想吃,只想回家,一想家就忍不住哭。”

  林贝欣说,同房的人年纪都比她大,有人问她犯了什么事,她回答后,其他人都安慰她,说很快就可以出去,不要担心。看守所的生活让她感到委屈和恐惧,她说每天都要洗三次厕所,“二三十人共用一个厕所,又脏又臭,她们说规定新来的人要洗厕所。有些人总是用直勾勾的眼神看着我,我不知道她们想干什么,真的很害怕,每天晚上都做噩梦,家人无法联系,又不知道还要被关多久。”

  22日:押送义乌

  一路戴着手铐,破烂衣服没得换

  7月22日下午,林贝欣被义乌警方从广州带走,家属称当时也没有接到通知,后来到派出所询问,却被告知林贝欣已经在路上了。

  而让林贝欣气愤的是,“路上一直让我戴着手铐。即便停车进餐馆吃饭、上洗手间,手铐都没有解开,也不作任何遮盖,走到哪里都有人盯着我看,以为我犯了滔天大罪。”她被剪得破烂的衣服也一直没换,一路上她都低着头,“自己一点尊严都没有,受不了别人那种眼光。”林贝欣说。

  23日:住进招待所

  女警看守,第一次联系上家人

  7月23日凌晨2时许,林贝欣到了义乌,一直到凌晨6时许才做完笔录,她称义乌警方主要是问她2007年到2008年的工作情况。后来林贝欣提出要给家人打电话,“家人一直没有我的消息,他们肯定很担心。”警方答应了她的要求,林贝欣终于在被抓8天后第一次联系上家人。

  在义乌,林贝欣被安排住进派出所旁边的招待所,“有两名女警24小时看守我,不能出门,除了吃饭睡觉,就是胡思乱想,也不能跟家人联系,虽然房间有电视,但我根本就看不进去。”林贝欣说。

  26日:解除监视

  被通知是“清白的”,可回家了

  7月26日下午,民警告诉她,经警方调查,证明她是清白的,警方决定对其解除监视居住,并决定在第二天送她返回广州。

  当天傍晚6时多,在广州苦苦等候的家人终于盼来林贝欣的电话,“三妹说事情查清楚了,她已经没事了,第二天就可以回广州,知道只有她一个人从义乌回来,我妈又担心得直哭,她从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有人接走却没人送回来,要是路上出事怎么办?”二姐林龙腾说,这段时间家里的气氛都很压抑,警方一直没有反馈消息,她本来还打算辞职跟二姑丈一起去义乌了解情况。

  27日:回家

  一个人踏上回广州的飞机

  义乌警方给林贝欣买了衣服、礼物和一部手机,向她表示歉意,并拿出2000块钱作为赔偿,林贝欣只要了100块钱以备急用。当天下午,义乌警方将她送上飞往广州的航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