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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教您打假:中国大陆律师可以在大陆接受委托,赴台湾以自然人身份办案吗?

时间:2010/8/6|

阅读量:2065|

来源:朱运德

涉台婚姻
文本标签:港澳台婚
朱运德律师答:不能,而且对客户根本没有任何保障。在台湾以自然人身份也就没有律师的任何法定权利。目前很多不法分子就利用两岸的司法差异进行诈骗。建议委托真正是台湾人的在大陆执业的律师。律师管理法规明确规定律师不得以非律师身份从事非法营利活动,而且没有任何保障
 
 
 
 
附件:深圳著名律师朱运德简介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中国顾问律师网和中国律师追债网首席执行律师,双本科学历(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和湖南师范大学中文本科),中国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和公司法律事务律师及企业信用管理专家和刑辩专家。历任湖南湘东职业技术学院法律讲师、湖南人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律师、平安保险培训讲师、香港纵横策略国际有限公司商帐顾问等。丰富的工作经历造就了朱运德律师独特的办案风格:纵横谋略、公关策划、尤其擅长诉讼和非诉讼策划,危机公关。因业绩显著,朱运德律师在企业界和律师界有很高的声誉。先后有《深圳法制报》、《羊城晚报》、《每日经济新闻》、《凤凰周刊》及韩国最大、最具代表性的广播电视台KBS,香港《星岛日报》及《深圳晚报》《湖南省攸县电视台》、《深圳电视台》、《人民日报》(人民网)等等多家国内外媒体特约深圳著名律师朱运德律师担任嘉宾或特约评论员。业务专长婚姻家庭法律事务、公司信用管理、公司合同管理、公司劳动管理、公司并购、企业改制、清算破产等公司法律事务及刑事辩护等。主要文章有《离婚宝典》、《讨债兵法》、《劳动合同法实务》及《企业并购实务》《刑事辩护技巧》等等。朱律师对“如何打离婚官司”及“如何处理离婚危机”“如何争取婚内正当权益?”以及“如何进行危机公关,诉讼或非诉讼策划?”等等有独到的见解和看法,对正在深陷困惑的朋友很有帮助和启迪。(朱运德律师主页 :http://www.szhunyi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