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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为女友提出分手对其泼硫酸被判死刑

时间:2010/9/12|

阅读量:1159|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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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10年09月11日  天府早报
男子因为女友提出分手对其泼硫酸被判死刑
被泼硫酸的女子

  早报记者 王了 杨琴 摄影报道

  专家解析此案和孙伟铭案有相似之处,罪犯董利平及其家人如能积极赔偿,或能获得改判

  案情提要

  去年8月30日上午11点30分,成都九龙商场的消防通道内,传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一男子将硫酸泼向前女友面目后,仓皇逃离现场……男子叫董利平,甘肃人,事发前在成都一酒吧打工,他不满在九龙商场商铺当服务员的张雯艳提出分手,就用最残忍的方式来结束两人的爱情。

  昨日,成都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董利平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受害人张雯艳各项经济损失费98576元。

  宣判现场

  被判死刑董利平当庭表示上诉 昨日10点40分,在法警的带领下,董利平走进法庭,手上、脚上都带着镣铐。

  走进法庭时,董利平抬起头,偷偷瞄了一眼坐在原告席上的张雯艳,又迅速把目光躲开了。而张雯艳始终低头,没有正眼看董利平。

  宣判时间很短,前后仅10多分钟,而多达15页的判决书就让法官读了10分钟。法院认为,董利平因与张雯艳发生感情纠纷,使用硫酸泼洒被害人,毁人容貌,致被害人重伤并造成一级伤残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且作案手段特别残忍,也给被害人造成严重残疾,应当依法予以严惩。因此,对检方指控董利平犯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和指控罪名,法院予以支持。“董利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张雯艳各项经济损失费98576元!”一声锤响后,法官宣读了判决结果。“要上诉吗?”法官问。“我肯定要上诉!我觉得量刑太重。”或许是没想到被判死刑,董利平大声地发泄着自己的不满,说话时语速很快,声音颤抖。“好的。请于判决生效10日内递交上诉书。”法官说完,宣布闭庭。

  庭审回顾

  3个辩护理由法院均予驳回

  1、间接故意VS直接故意?

  在一审中,董利平辩称张雯艳反抗才导致硫酸溅出致伤对方,无伤害故意。对此,法院认为:董利平供认其作案时打开瓶盖后,左手抓住张雯艳头发,在张背对自己时,右手主动向张雯艳脸部倾倒硫酸;董利平的该次供述与张雯艳陈述董利平左手抓其头发、右手向其脸部倾倒硫酸的受伤经过基本一致。

  此外,法院认为:结合张雯艳伤情,其右边脸部受伤严重,胸部及双手手臂伤痕呈流淌状,且大面积烧伤,不应是溅出硫酸所致。董利平伤害被害人的直接故意明显,也积极主动地实施伤害行为,其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2、受害方是否存在过错?

  在庭审中,董利平辩护人曾提出:张雯艳在与董利平恋爱期间仍与他人交往,以致双方为此发生感情纠纷进而引发该案,存在过错。对此,法院认为,首先,辩护人所提该项辩护意见缺乏证据支持;其次,被害人张雯艳选择与何人交往并不受双方曾有恋爱关系的约束。因此,张雯艳并不存在过错,法院不予采纳该辩护意见。

  3、是否从轻处罚?

  对于辩护人所提董利平是初犯,其认罪悔罪,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董利平虽系初犯,也能供述基本犯罪事实,但对作案的关键情节,避重就轻,且其作案手段特别残忍,并造成了被害人难以解除的终身痛苦,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该情节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不予采纳该辩护意见。

  双方态度

  都不满意双方均要上诉

  受伤女孩

  不满民事赔偿将会上诉

  走出法庭,当被问及听到董被判死刑是什么感觉时,她显得有些为难:“心情很复杂,说不出什么感觉,我也不知道……”不过,让张雯艳没有想到的是,从董利平的反应看来,他似乎没有反省自己的过错。“他就是这样偏执的人……”

  张文举对于判决结果也不置可否。“出事到现在,董利平的家人只赔偿了2000元,这点钱对妹妹的病情,根本不起作用。很显然,他们家人没有赔偿诚意。”

  9.8万元的民事赔偿,在张雯艳的代理律师看来有点少。“刑事方面的判决我们还是比较满意,但民事赔偿部分太少了,我们会上诉。”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一审时张雯艳向董利平提出了160万元的索赔。

  被告家属

  结果出乎意料坚决上诉

  昨日宣判,董利平的家人因时间关系而没有到庭。董利平的姐姐在新疆工作,对这个判决结果,她在电话里说:“判得太重了。我们要坚决上诉。”

  她称目前还未将结果告诉父母,“我爸爸2007年才做了喉癌手术,不敢告诉他……”她说,下一步,他们只能在拿到判决书后再看该怎么办。至于民事赔偿方面,她说:“我们家境也不好,但是,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对可能达到的赔偿力度,她的语气顿时低沉下来:“我父亲做手术花了2万多元,弟弟出事后在医院治疗也花了接近4万元。父母都在农村,还有个妹妹……其实弟弟也说过,如果张雯艳愿意,他将来会一辈子照顾她,一直陪她到老……”

  专家观察>>>

  如积极赔偿或能改判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平认为,法院对董利平作出死刑判决,量刑是合理的。

  “一个女孩,面目被毁容是多大的伤害?更何况,被告方认罪态度还不好,事发后也不积极赔偿。”王建平表示,法院的判决和女孩的受伤程度成正比。如今,女孩被鉴定为一级残疾,而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就应该按照顶格的量刑来处罪。

  王建平说,我国刑法有一个量刑弧度,取决于被告方的认罪态度和赔偿情况。此案和孙伟铭案有相似之处。当初,孙家也是凑齐了100万才换得谅解书,保住了孙伟铭的命。董利平和他家人也应该以此为鉴,改变认罪态度并积极赔偿。

  面对面

  毁容女孩感恩社会上好人多

  昨日上午10点,张雯艳、哥哥张文举以及代理律师提早来到法院,和他们同行的,还有张文举的三名朋友。

  口罩掩面、帽子遮头、身穿长袖衫、长裤……张雯艳的怪异打扮引来许多路人侧目。她说,怕身上的结痂吓到人,整个夏天,她都是这样打扮。其实,案件一审后,张雯艳就接受了某医院的免费整形治疗,双眼睑做了手术,已经不再外翻、流眼泪了。可是,面罩下,她的整张脸都布满黑色结痂,没有鼻子、眉毛,让人触目惊心。

  “出事后,许多人向我伸出援手,社会上还是好人多……”事件过去一年了,张雯艳的心情也得以平服,性格变得开朗起来,和人聊天时,她说得最多的就是感谢二字。

  张雯艳说,律师曾给她介绍了一份填沙画的工作,后来天气变热,她怕伤口感染,就暂时没做了。“目前,先配合医院把后续的整容手术做完,之后再找份工作,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