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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口普查时主动报超生罚款打折

时间:2010/10/12|

阅读量:1180|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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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10年10月12日 南方网

记者刘勇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已经在深圳启动,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昨日透露,户籍人口如实申报超生人口的,并愿意接受处理的,可按较低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计生监考处负责人表示,以前的“超生罚款”是按照夫妻可支配年收入总和的三倍,根据国家人口普查委员会相关政策,如果此次普查如实申报,社会抚养费可以降低至夫妻可支配年收入总和的两倍。

  超生人口是历次人口普查的难点。降低罚款标准是为了鼓励如实申报。除可按较低标准缴纳外,对于生活困难的家庭,还可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但分期缴纳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对继续隐瞒,逾期不报的政策外生育人员,2010年11月15日以后按《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从重处理。

  此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为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将采取专门的普查员入户登记的方式进行统计。普查分为入户登记、复查和质量抽查等几个阶段,其中入户登记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10日,所有的数据将于2011年12月31日前汇总上报给广东省及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