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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被取消限价房购买资格 状告住建委败诉

时间:2010/10/12|

阅读量:1161|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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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10年10月12日  京华时报

  ■“夫妻被指骗购限价房”追踪

  本报讯(记者刘杰)拥有7套住房的王先生夫妇申请购买了一套限价房后,被昌平区住建委取消资格(本报8月26日报道),愤而将其告上法庭。昨天下午,昌平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2008年11月,王氏夫妇申请购买限价房,材料称其所住房屋仅15平方米。此后王氏夫妇取得了购买资格,确定购买昌平区天巢园的一套一居室。今年初,有人举报其名下有7套住房,区住建委遂取消了其限价房购买资格,并规定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王氏夫妇不服,对昌平区住建委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决定。

  区住建委称,王氏夫妇在沙河王庄拆迁时,每人分得40平方米住房面积;在回龙观的拆迁中,每人又分得70平方米住房面积。庭审中王氏夫妇称,那些房子都在父母名下,与其无关。区住建委表示,如果他们愿意退回每人110平方米的拆迁补偿住房面积,可以撤销决定,恢复其购房资格。昌平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氏夫妇在拆迁中获得的住房面积,超过了限价房的准入标准。判决书特别指出,政府对限价房的准入标准是用以保证真正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购买。昌平法院最终驳回王氏夫妇的全部诉求。庭后王氏表示一定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