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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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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天津网讯 塘沽区锦州道与福建北路交口处的徐州里底商,有一家“最高发院”——原来是一个普通的美发店。《广告法》中明确规定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属地工商部门明确表示,当初在审批的时候,这家美发店肯定不是使用这个名字。随后,这名工作人员记录下了相关信息,表示会实地查看后做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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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
朱运德 15年
朱运德,男,原籍湖南省株洲人,现落户定居在深圳。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在职金融研究生、双本科学历(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和湖南师范大学中文本科),深圳律师协会第八届、第九届风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律师协会第九、十届培训委员会委员,深圳市龙华区尚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会会长,深圳市湖南攸县商会监事长,法律服务创新平台《万律库》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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