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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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晨报讯 犯罪嫌疑人徐某、王某、严某怎么也想不到,强迫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也会构成犯罪。
2004年12月20日晚,六安市的徐某与王某、严某酒后驾车来到该市东大街嫖娼。到达目的地后,严某与受害人孙某商谈好嫖宿价格后当场交付了一个人的费用给孙某。严某3人随即带着孙某来到该市望城街道附近马路边,严某与孙某在车内发生了性关系。随后,王某也提出要与孙某发生性关系,孙某要求先付钱,王某则提出事后付钱。孙某不同意下车离去。
徐某、王某下车追赶并将孙某拽回车旁,3人又合力将孙某推进车内。王某和孙某在车内继续商谈,后孙某勉强同意,王某与孙某于是在车内发生了性关系。随后,徐某上车,要求与孙某发生性关系。孙某坚决不同意,并哭着哀求。徐某不顾孙某反抗,强行对其实施了奸淫。孙某于当晚报案。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奸淫妇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被告人王某、严某为他人奸淫妇女提供帮助,其行为亦构成强奸。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某、王某、严某五年、二年、二年有期徒刑。宣判后被告人徐某不服原判提出了上诉。日前,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后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并最终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李勇 鲁皖 王永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