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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婚后发现儿子非亲生 状告前妻获赔

时间:2010/11/22|

阅读量:1218|

来源:朱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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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10年11月22日  大河网-大河报

  □首席记者刘广超 通讯员张昊

  本报漯河讯 离婚时才知道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气愤不已的王伟强(化名),把前妻李晓岚(化名)和孩子的生父张志涛(化名)告上法庭,要求偿还5年的抚养费。近日漯河市郾城区法院作出判决:李晓岚、张志涛赔偿王伟强抚育费人民币3.5万元。

  王伟强、张志涛和李晓岚是高中同学,在学校时王伟强、张志涛都很喜欢漂亮的李晓岚。2004年9月10日,李晓岚和王伟强结婚,并于次年5月生下儿子小明(化名)。

  随着小明的长大,王伟强越来越发现小明长得一点都不像自己。今年6月,二人离婚,孩子由李晓岚抚养。离婚后,王伟强偷偷带着小明到医院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表明小明与王伟强确实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李晓岚最终承认在和王伟强确定恋爱关系之前,和张志涛曾交往过一段,小明就是张志涛的儿子。

  知情后王伟强十分愤怒,遂于今年10月向法院起诉。日前,郾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判决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