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成本
离婚成本
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
离婚技巧
离婚技巧
财产分割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
婚姻调查
婚姻调查
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
再婚家庭
再婚家庭
婚姻文书
婚姻文书
网站新闻
网站新闻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
文学长廊
文学长廊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婚恋指导
婚恋指导
港澳台婚
港澳台婚
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
继承赠予
继承赠予
律师团队
律师团队
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
移民律师
移民律师
媒体关注
媒体关注
家庭权利
家庭权利

男女同性恋者为应对社会压力选择互助婚姻

时间:2010/12/5|

阅读量:1238|

来源:朱运德

网站新闻
文本标签:网站新闻
2010年12月05日  金羊网-羊城晚报

  “11月20日,江苏的一对男同性恋者结婚了。”转动着无名指手上的婚戒,李建的眼里写满了羡慕,“我也在等着这么一天!”作为“男同志”,他跟别人不一样的是,他已婚了,太太是一名女同性恋者。

  互助婚姻,某网站百科的解释是:形式婚姻,“假凤虚凰”,指的是同志(男同性恋者)和拉拉(女同性恋者)结婚,组建家庭,实质上,“夫妻”双方在生理和人格上都保持独立。李建便是这当中的一员。

  互助,只因现实太无奈

  婚姻,幸福背后的艰辛

  “婚姻这个问题,我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安慰他们了。”

  作为独子,李建从30岁开始就饱受父母的“唠叨”,“什么时候带女朋友来见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从事法律事务的他,一直不敢向父母坦白的是:自己只喜欢同性,而且早就有了那个“他”。

  李建一直用“工作忙”来搪塞不在身边的父母,却搪塞不了身边的同事、朋友。“一个人单身太久,你说没女朋友,别人的眼光就很怪异”。对同事和普通朋友,他一律宣称“有女友、但在国外读书”;对少数的好朋友,则选择“出柜(坦白性取向)”,“他们不一定是同性恋者,但至少不会用异样的眼光看我”。

  直到去年年底,父亲的突然中风,让李建不得不把“终身大事”摆上日程,他的选择是“互助婚姻”。“更多的"同志"是用事实婚姻来掩盖自己的性取向的,但在我看来,这样的选择其实对女方非常不公平,既不能满足她的心理、生理需要,也不能保证婚姻生活幸福。”硕士毕业的李建选择了找一个“拉拉”结婚,他坦言“如果不是为了父亲也不想走到这一步”。

  李建开始了“相亲”,并对“她”提出三个条件:第一,身份学历财产相般配,免掉“婚后”财产纠纷;第二,婚前要清楚地列一份协议,包括婚前财产公证、婚后应尽义务和责任;第三,相互尊重对方的父母,互不干扰各自生活。李建说:“是的,我是现实,但这是一种无奈的现实。”

  经过半年的“相亲”,李建找到了小菲,一名几乎有着同样要求的“拉拉”,受过高等教育、有体面的职业,更重要的是拥有稳定的情侣。网上相互了解之后,两人怀着同样的目的碰面,很快就去见双方家长。

  两人先编出了一个城市里浪漫的故事,然后李建带着小菲回重庆老家,父母大喜过望。“他们那么开心,让我有些心虚、又有些心酸,”李建耸耸肩,“作为独生子,父母对我的期望一直都很高,我从来没有辜负过他们。可是婚姻这个问题,我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安慰他们了。”

  一切按照李建的设想在进行,婚宴很隆重。“其实,婚姻只是一种形式,”李建很清楚,“但在我的心中,最渴望是有一天,能光明正大地跟"他"结婚。”

  婚姻,幸福背后的艰辛

  “很多人都以为婚姻能解决一切问题,其实,这只是个开始。”

  淼淼结婚两年,从不戴婚戒。跟李建一样,她选择的也是“互助婚姻”。“很多人都以为婚姻能解决一切问题,其实,这只是个开始”。

  淼淼的故事跟李建差不多。工作5年之后,出生于西关的她特意跑到天河买了套二手房,与“爱人”同居,“我爸妈单纯地以为她是我的好朋友而已,一起住是她租我的房子帮忙分摊贷款”。有房一族的淼淼,也找了有房一族的“他”。“我们俩结婚之前,就跑去做了"财产公证"”。这本来在男女情侣之间很尴尬的事情,在淼淼他们眼里却是必要之举,“毕竟,我们的婚姻不是建立在感情之上的,先做公证对谁都好”。

  淼淼原以为,结婚之后压力会减小,后来才发现想得太简单。“谎言开始,意味着要用千万个谎言来掩饰。”说这句话的时候,淼淼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表面上,她婚后搬入了“老公”在番禺买的房子里;实际上,她只是把自己不常穿的衣服搬了过去。对方也摆放了牙刷、毛巾等日常用品,但跟“丈夫”住的人,是他自己的“他”。

  而淼淼依然跟“她”住在天河的小房子里,“如果爸妈一时兴起,冲到他那边,他就不开门,假装家里没人”。父母常常出自好心,要过去给孩子打扫卫生或者煮上一顿丰盛的饭菜,但都扫兴而归,淼淼为此伤透了脑筋。为安慰老人家,淼淼每个月都安排跟“老公”回娘家吃一顿饭,每逢节假日,“全家”也出去吃大餐,偶尔还带着“老公”去见亲朋好友。“幸亏他爸妈不在广州,要不然就更难搞了”。

  在外人眼里,他们是幸福的小两口,只有淼淼不停地喊累:“我们要平衡的,不仅仅是两个人的关系,不仅仅是两家人的关系,还有与各自情侣的关系。”在她的眼里,婚姻是建立在“两对人”的关系上,任何一个人发生问题,都会影响四人的关系。

  今年春节,她便曾跟同性爱人吵架,一度到了分手的地步。导火线就是“爱人”想两人春节假期去旅游,可淼淼却不得不跟“老公”回老家,“她觉得,我的虚假婚姻已经影响到我们的生活了”。淼淼当时很彷徨,却无处哭诉,惟有不停地发短信给她道歉、解释。“坦白说,我和她之间只有爱的承诺,没有法律的保护相守一辈子,太脆弱、太没有安全感。”淼淼看到自己圈子里,也有不少“拉拉”分分合合,心中更是担忧。幸运的是,“爱人”生过气后还是回到了淼淼身边,但“这是一道伤疤,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度裂开”。

  淼淼心中还有一根刺———孩子。结婚两年的她今年已经30岁了,在外人眼里,她是时候当妈妈了。“其实,我和他都想要一个孩子,但是他希望孩子归他,我希望孩子归我,”尝试着用轻松的语气说这个问题,她一点都不轻松,在这么一个复杂的“家庭”里,她决定还是不要孩子。“双方的父母都在催,我们说好了,在他父母那边,先说我有问题,正在看老中医,我这边就说他有问题。”打算再拖个三五年,到时候就谋划“离婚”收场。“跟谋划"结婚"一样。”淼淼的语气很无所谓。

  选择,不是人人都可以

  “据我所知,身边的人也不是想"互助"就能找到对象的,成功率大概只有30%。”

  小梅没有李建和淼淼幸运,还在寻觅“互助对象”。“我找到第一个男"同志",是普通的企业小白领,没房子,带回家见我爸妈,他们不喜欢。”小梅实在拗不过父母,继续寻觅:“换了第二个,有钱有房子,可还没结婚就反悔了,因为他的朋友介意。”

  “其实,合适的男"同志"并不好找。”小梅感叹,数据显示,有近四成的男“同志”都采取了结婚的方式掩盖性取向,再加上社会对男性结婚的年龄相对宽容,已经35岁的小梅变成了“棘手剩女”。“男"同志"不好找,渠道也非常有限,”小梅透露,大家一般都是上网寻觅,“偶尔也会有一些热心的同性恋者组织互助婚姻联谊会,小范围内进行。”

  但是,小梅还是没有找到。“据我所知,身边的人也不是想"互助"就能找到对象的,成功率大概只有30%。”拖着拖着,小梅没有像前两年那么着急了,“我父母现在似乎也开始接受我单身的状态了”。

  (文中所有人名,均为化名)

  -专家有话说

  性别研究学者———

  应对社会压力

  催生互助婚姻

  “同性恋的生活不被认同、甚至被歧视,没有法律的保障,在这种情况下,互助婚姻便是 应对社会压力的方式,”多年从事性别教育研究的艾晓明教授分析说,“至于当中个体差异化很大,我们不能就此单纯地说谁活得好谁活得不好。”

  艾晓明指出,相比“互助婚姻”,她认为更重要的是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我同意李银河的说法,同性恋的合法化比不合法化要好。我支持将同性恋婚姻写入新的《婚姻法》。”著名性学家李银河曾指出,在同性恋婚姻没有合法化的前提下,互助婚姻比传统的与异性结婚更加“人道”。

  法律专家———

  一旦婚姻触礁

  孩子难说归谁

  “按照《婚姻法》,两者登记之后视为合法婚姻,”暨南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苏文卿分析指出,“离婚方式分为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两种,"互助婚姻"者采取协议离婚方式更合适。”她介绍,只要双方有婚前财产公证、婚后购买的房子能明确证明出资方,根据新的《婚姻法》,这些财产便不会因离婚拿出来分割。

  苏文卿坦言,孩子的问题会更复杂:“根据《婚姻法》,婚姻内的子女视为父母的孩子,即便DNA证明不是对方的孩子,法官也要根据情、理、法多方考虑。”

  鉴于“互助婚姻”内,女方有的采取“丈夫”的精子、有的自行到医院做人工受孕,婚姻内的孩子需要考虑更多因素。“如果在哺乳期之内,法官会更倾向于判给母亲以便于孩子的成长;如果孩子在10岁或者以上,法官还会参考孩子的意愿,”苏文卿指出,“还有双方的财产、有无恶疾、父母双方意愿等等一并考虑,即便孩子曾经判给一方,也不代表会永远属于他/她,也有协议离婚、协议抚养孩子后反悔的情况存在。”苏文卿强调:“一旦双方或者男方找人"代孕",问题就更复杂了,可以这么说,目前国内关于这一块的法律"完全模糊"。”

  羊城晚报记者 李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