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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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朱运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在东莞市、中山市撤销、设立基层人民法院的批复》(法[2007]187号文),东莞市自2009年1月1日起撤消原东莞市人民法院,设立三个基层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管辖:莞城、东城、南城、万江、道滘、洪梅、望牛墩、麻涌、中堂、石碣、高埗、石排、企石、石龙、茶山、寮步、松山湖)。办公地址:东莞市石龙镇黄洲新城区方正大道中石龙人民法庭审判办公楼(暂定)。邮编:523320。办公室电话:0769-81380993。传真:0769-81380983。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下设:
东城人民法庭(辖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
南城人民法庭(辖区:南城街道、万江街道)
道滘人民法庭(辖区:道滘镇、洪梅镇、望牛墩镇)
麻涌人民法庭(辖区:麻涌镇)
中堂人民法庭(辖区:中堂镇)
石碣人民法庭(辖区:石碣镇、高埗镇)
石排人民法庭(辖区:石排镇、石镇企)
石龙人民法庭(辖区:石龙镇、茶山镇)
松山湖人民法庭(辖区: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
寮步人民法庭(辖区:寮步镇)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管辖:虎门、厚街、沙田、长安、大岭山)。
办公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涌头村107国道莞长路段。邮编:523855。办公室电话:0769-89889288。传真:0769-89889299。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下设:
虎门人民法庭(辖区:虎门镇、沙田镇)
厚街人民法庭(辖区:厚街镇)
大朗人民法庭(辖区:大朗镇)
大岭山人民法庭(辖区:长安镇、大岭山镇)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管辖:樟木头、黄江、谢岗、常平、桥头、横沥、东坑、塘厦、清溪、凤岗)。
办公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邮编:523710。办公室电话:0769-89808666。传真:0769-89808777。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下设:
樟木头人民法庭(辖区;樟木头镇、黄江镇、谢岗镇)
常平人民法庭(辖区:常平镇、桥头镇)
横沥人民法庭(辖区:横沥镇、东坑镇)
清溪人民法庭(辖区:塘厦镇、清溪镇、凤岗镇)